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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妖刀记 第二部】(55-58 [第八卷])作者:默默猴
送交者: 深苑鎖清秋[★★★声望勋衔13★★★] 于 2024-12-22 0:39 已读 4000 次 2 赞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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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卷 无际血涯 cool18.com

  绮鸳
  年龄:19岁
  身高:153公分
  三围:B89cm(F) W58cm H83cm
  身份:水神岛“潜行都”黑衣死士
  所属:五帝窟
  兵器:飞燕拐、朱崖弓
  潜行都第一线的行动总指挥,擅弓,近战本领高强,于同侪中仅次于弦子。绮鸳的射艺由漱玉节亲自调教,背上之弓名曰“朱崖”,长逾七尺,被认为是最接近食尘弓的仿兵。 cool18.com

  石世修
  年龄:62岁
  身高:183公分
  出身:玉京石氏
  据地:舟山不应庐
  外号:“布衣名侯”、“瘿道人”
  武学:通明四达功、卫江山剑、非为邪刀
  兵器:驺吾刀、知无斩
  结义:天痴上人(樊轻圣)、张冲、诸葛残锋
  妻妾:言韫辉(殁)、于好
  特技:洞澈青溟、百艺精通
  诗号:十世为侯少子孙,一生长负帝陵恩,今朝埋骨舟山下,为报慈亲休倚门
  拥有能看穿一切谎言之神技“洞澈青溟”、且被认为兼通百艺的石世修,以绝代智者的形象闻名于世,不仅仅是渔阳,即使在东海全境,乃至于央土北关等,都有慕名往舟山求教之人。 cool18.com

  天痴上人
  俗名:樊轻圣
  年龄:63岁
  身高:175公分
  据地:离人居、锭光寺
  外号:“痴道人”
  武学:鸣杵传夜千灯手,天星掌、青琐印等杂学若干
  结义:张冲、诸葛残锋、石世修
  徒弟:陆明矶、方骸血
  特技:护短
  诗号:宝剑兵书在手,江山社稷常忧,生逢此世短烽烟,未及捭阖宇宙。
  颇杀城狐国狗,应知祸起宫楼,闻诛一夫济苍生,孝义凭何为首?
  “痴瘣痝瘿,阜山四病”之首,威震渔阳的北域第一人,在历史悠久、名门高手无数的东海武林,以一介无门无派的外道散修长居武冠,天痴可谓百年以来世所罕见的异数。 cool18.com

  第五五折 飞似鸿羽 钩如蛇信 cool18.com

  扛着昏迷的陆明矶、于疏林间与末殇对峙的高瘦道人,都被笑意阴恻的二尾妖人给弄糊涂了。我……居然还不是汪士炳?老子却又是谁?
  “帮我一把,我便告诉你。”冷不防黑氅扬起,末殇抛了只碧油油的精巧小瓶给他,触手寒凉,竟是玉质,可见所贮金贵。“这是‘附骨钻髓针’的解药,只有两枚,重炼须耗时三个月,小心别掉地上了。相信我,你撑不到新药炼成的。”
  巫士良小心翼翼拔开瓶塞,倾出两枚龙眼核大小、似橙似红的琥珀色药丸,见那丸药清中带浊,内中如有灰黑两色交缠的怪异药芯,浑如太极,小眼滴溜溜地一转,把一枚掷还末殇,冷哼:“用指尖捏著,慢慢送进嘴里,嚼碎了张开与我看,再咽入腹中。”
  末殇阴阴一笑。“你倒谨慎。”巫士良无视嘲讽,作势欲摔,二尾妖人只得以拇食二指捏起玉丸,仰头张嘴,舌尖蛇一般卷药入口,示威似冲他细细咀嚼,巧致中带一丝飒爽的腮帮微微鼓动。
  末殇的舌头似乎特别尖长,粉润酥滑,浑无碍眼的紫酱沉积,就连巫士良昨晚睡的那名俏婢,小舌都无这般细窄,被凄厉的裂嘴缝疤衬得格外幼嫩不说,卷药时无意间流露出的婉媚令人怦然心动,不禁想像起被这条妙物轻轻舐遍全身的丝痒湿儒,裤裆里竟隐隐有些反应。
  若非须得威慑末殇乖乖听话,巫士良都想狠狠甩自己两耳光。
  看看血骷髅那帮神经病,把你搞成了什么样!竟对这不男不女的可怕怪物生出遐想,无际血涯果然不是人待的地方,得赶紧走!有多快走多快,有多远走多远!
  见末殇徐徐咽下,似欲张口供他检查的模样,唯恐再见到那条引人遐思的秀美小舌,烦躁地一挥手:“行了!别张嘴。”怎么每个从无际血涯出来的,都像汆过兑了春药的淫水也似,不是成天想肏人,便是巴巴等著挨肏,动见观瞻,真真成何体统!犹豫不过一霎,发狠将玉丸服下。
  那丸药清冽芳香,还带了股淡淡的甘甜尾韵,完全符合他对解药、甚至是“灵丹妙药”的想像,吞下后一股激灵灵的醒神之感直冲脑门,蓦地精神大振,恨不得原地跃起,仰天嚎叫几声。
  巫士良自来无际血涯,从未如此昂扬,突然间连行动力都提升了几倍,未及忐忑,只觉信心爆棚,逃离血骷髅魔掌一事必能成功;提了提真气并无异样,将陆明矶放落脚边,抱拳拱手道:“末大夫,你与金罗汉有甚恩怨,我不想过问,在庄里养伤那会儿,蒙你悉心照看,我十分感激。无际血涯不是什么人待的地方,可以的话,你还是早些离开为好。”便欲掉头离去。
  末殇没料到他忒简单便放下人质,显然道人一门心思就想跑,方才的狠厉不过是虚张声势,未必真有加害的心思,暗忖:“这厮除了贪生怕死,倒也不算巨奸大恶。”挑眉冷道:“不想知道自己是谁么?”
  巫士良惨笑。“怎么不想?但命没了,便知是谁,又有何用?这鬼气森森的地方,我连一刻都不想多待。后会有期了,末大夫,你好生保重。”一振袍袖迈开大步,片刻都不耽误,奔跑时但觉真气鼓荡,十分受用,忍不住放声长啸起来,明知此举势必引来鬼腰牌,但就是忍不住,非喊喊才舒坦。
  巫士良前脚刚走,末殇一点骨杖,飞也似的扑到陆明矶身边,未及搀起,迳趴上男儿胸膛,俯颈就口,以舌尖撬开牙关,将舌底之物连同津唾喂入他口中。
  丁香颗儿似的尖舌搅拌著嚼烂的药糊,直往咽底送,昏迷不醒的陆明矶身体自生反应,与二尾妖人四唇相贴,半咽半呕间,就这么吞了个一干二净。
  大啸疾奔的道人偶一回眸,馀光瞥见这一幕,吓得啸声都走音了,原来金罗汉跟鬼大夫是这种关系的么?但从末殇趴在他胸前,闭目侧首、斜颈相就的模样,分明是名婉媚女子,黑氅浮露的细腰丰臀曲线也是,巫士良开始怀疑起“二尾妖人”一说,指不定是传歪了的瞎话。
  但这些同他又有什么关系?一切都不重要了。重获自由的巫士良放足狂奔,啸声如游龙出浅滩,一路迤逦远去,似欲重入星辰大海,欢快得不得了。
  末殇确定陆明矶将药糊全都咽下,才将他拖进一旁的矮树丛,摆成盘腿趺坐之姿,坐于男儿身后掌抵住背心,提气推血过宫,依心诀为他驱散药气,行遍十二正经、奇经八脉,最后自头顶百会散出。
  这绝对不是末殇预期吞服“鸿羽丹”的完美时机,但趁巫士良将鬼腰牌引了开去,尽快助陆明矶恢复功体,毋宁是眼前唯一的活路——起码对陆明矶是这样。
  鸿羽丹可说是东洲武道最负盛名的灵丹妙药,据信炼于青鹿朝末叶,共有廿七枚,合九鼎三元之数,号称服一枚可抵三十年玄门正宗修为,差不多就是常人从头练起不走歪路,复得明师正法,未有丝毫懈怠,一路练到了头的极数;再想往上突破,须有不同凡俗的惊天资材,万中无一,故鸿羽丹又有“庸凡天阶”之称,既是登天的龙门,也是分隔常人与天才的门槛。
  丹成四百年来,被吞服的鸿羽丹还不到总数的一半,盖因鸿羽丹若无相佐的心诀,服食必遭猛烈的药性反噬,落得爆体而亡的下场,药石罔效,远胜世间一切剧毒。
  古林末氏于四百多年前曾侍奉药主,家传的《古林残魂功》即脱胎自其主的成名绝技《残魂爪》,化纳药力的心诀,便书于《残魂爪》秘笈的总纲飞白处,前后不过寥寥二百馀言。末氏虽有心诀却无药丹,为救陆明矶,末殇不惜重金弄来了两枚,未及验明真伪,料不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让陆明矶吞服。
  末殇虽有“鬼舞蝶”的浑名,其实既不爱、也极罕用毒,连附骨钻髓针也是随口瞎掰,以金针刺他几处穴道,无非是修习寒阴功体的紧要罩门,整治得巫士良痛不欲生,居然信以为真。
  竹篙似的高瘦道人若有他那几位师兄一半的城府,这手足够治得他服服贴贴,起码会先把陆明矶扛离险地,再作图谋。万料不到这厮鲁直过头,半点脑子不用,只想开溜,心珠、身份之谜俱留不住他,末殇心一横,索性拿他试药,横竖鸿羽丹若无心诀相佐,可比鸩羽丹砂鹤顶红要厉害百倍,不怕他不乖乖就范。
  武道中人视若珍宝的鸿羽丹在末殇看来,只消救不回陆明矶废了的经脉丹田,便是妥妥的废物,要来何用?没甚好心疼的。
  两枚丹药购自同一处,只验了有无毒性,无从辨别真伪,末殇送进嘴里嚼碎,却未咽下,见巫士良服药后无有异样,才以口𫗦喂陆明矶,并运起残魂功一点一点催发药气,助汉子散出体外。
  末殇并不特别擅长内功,虽说受创之后,修习外功更为不易,有大把时间打坐行气,但末殇自知不是块料,没想练成什么内家高手,只求骨杖能运使自如,略补腿脚不便即可。反正复仇靠的是脑子决心,武功高低,其实完全不重要。
  陆明矶已是半个废人,但《鸣杵传夜千灯手》的深厚功体,却非末殇所能轻易推动。幸鸿羽丹按“发、散、运、化”四诀顺序,先催发药气,促使丹力释出,此一阶段服丹之人将感觉丹田气涌,浑身仿佛有用不尽的气力,骇异于鸿羽丹果然名不虚传,殊不知这只是假象而已。
  当丹力开始生效,丹田内便如金铁烧融,滚烫的火球逐渐膨胀,越发难当,最终如结出一颗具体而微的小太阳,须将这股灼人炽劲分运百骸,遍行十二正经、奇经八脉,打通任督之交,以周天搬运行易经拓脉之实,直至丹力耗竭,这才是正确的用法。
  若未先将杂气发散,势必堵住输运的经脉要冲,丹力无从消耗,积累膨胀下才会导致爆体而亡的结果。
  创制《残神爪》的药主在心诀内,数度以“核聚之变”形容此一神奇的过程,古林末氏先人遍阅古往今来丹经医典,不曾见过有这样的说法,始知是故主首创,约莫药丸中的太极异核便是丹力之源,阴阳聚而后生变,亦是理所当然,遂遵照主人生前的殷嘱,严禁后人服用鸿羽丹,亦不可流出心诀。
  至于蒐罗九鼎而毁之,也仅执行了三两代人的样子,族谱中明确录有成功入手且摧毁的,也仅一鼎一丸。
  末家后人发现涉入夺丹纷争,反而提高暴露心诀的风险,不如敬而远之,丹药自然而然随硬服的愚人消失尘环,难成大害,以致到了末殇这代,还得花费重金从他人手中取得。
  末殇修为虽不如陆明矶,幸而“发”、“散”两阶段毋须与之硬撼。《古林残魂功》做为东洲罕见的阴寒功体,与千灯手至阳至刚的功脉天生既相斥、又相引,末殇巧妙运用了这样的矛盾质性,将鸿羽丹所生的杂气循阳脉导引离体;不过盏茶工夫,氅内的衣衫便已被汗浸透,整个人仿佛从水中捞起一般,头顶散出丝丝氤氲寒气,汗水在衣间身下结成薄霜,以两人为中心四散蔓延开来,宛若蛛网。
  光是这样,已耗去末殇七八成功力,心知接下来的“运”、“化”两阶段乃硬碰硬的死磕,以自己蹇驴般的寒碜修为,决计拖不动金罗汉这辆万斤大车,哪怕人家断了轴轳,卸去半边轮毂,也不是末殇所能应付,趁着杂气排空、即将丹转的当儿,赶紧取金针刺男儿人中,见他眼睑颤动“唔”了一声却未便醒,正反连抽他两记耳光,低喝:
  “陆明矶!你还要性命不要?给我醒来!”
  忽听游龙般的长啸声又从远方倏忽而至,竟是巫士良掉头奔回,远看他大袖飘飘,颇有几分仙风道骨,来到近处才见额发紊乱满面通红,活像马上风发作,晃松了的钗发斜向一旁,成了不伦不类的坠马髻,简直不堪入目。
  “末、末大夫!”道人气喘吁吁,却难以停步,只能绕着末陆二人狂奔,偏生他腿比常人长得多,每一跨必是大步,这圈儿绕得不小,连他自己也是到一半才发现半径难以截短,径直从两人面前奔过,片刻才又大呼小叫地绕回头:
  “你这药……是不是放隔夜了不干净,我……我怎么都停不下来,一停……胸口便像要炸锅似的,这里边的馅儿都要炸……炸出来啦!哎育我的妈!累……累死老子!”语声未落又擦肩奔过,转弯时半边身子几欲贴地,铲得尘土飞扬,只差臂间没拎上两只车轮,便似翻车的模样。
  他哇哇乱叫不打紧,才绕得两圈,地平线彼端便冒出十数个细小黑点,毋须细看也知是驻扎于外的鬼腰牌。敢情巫士良真没白跑,把巡逻的人马全引了过来,这帮亡命之徒跑不过真气鼓荡、几欲爆体的高瘦道人,到这会儿才好不容易追上。
  末殇暗暗叫苦,见陆明矶终于睁眼,死马当活马医,扬声道:“你方才吃的不是解药,我根本没下毒,不过是金针刺你阴功气罩罢了,谁知你非讨药吃不可,我只有两枚‘干奠坤筑鸿羽丹’,本想救活陆明矶再将他折磨致死,不能教你坏了好事,索性分你一枚。”
  鸿羽丹的大名如雷贯耳,巫士良出身梅花林,岂能不知?一听腿都软了:“妈了个瓜瓜鸡!这玩意没有丹诀,不等于吞了成捆的雷火硝药?”
  其师张冲被《凝琼遍雪》炸成血粒冰渣的惨状,迄今仍不时出现在梦中,道人欲哭无泪,然而鸿羽丹价值千金,但凡在道上传出点风声,没有不抢成狗的,所经处血雨腥风,都说那个鸿字就是哀鸿遍野的“鸿”。要说拿这种宝物来害人,都不晓得谁才是苦主了,实难指摘末殇用心歹毒,只能说是自己倒了八辈子血楣。
  却听二尾妖人道:“我祖上传有化纳丹力的心诀,你与陆明矶同听不妨。若是放任鬼腰牌咨意逞凶,心诀没念完我便让人给砍死了,也只怪你俩没那个命,合该交待在这里。”
  “……听!我听!大夫说的每个字我都听!”巫士良骤见生机,如溺者攀紧浮木,死都不放。“还是……还是我扛着二位走?我现在浑身是劲,怕连牯牛都能扛起。方才那些鬼腰牌没一个追上我的……哇靠,怎么这么多人!”他自末陆二人身后绕回头,才见聚拢的鬼腰牌已有十数人之谱,不由得头皮发麻。
  末殇哼笑。“人多才好,丹诀头两诀乃‘发’、‘散’二字,你丹田涌出、遍行全身的杂气,是散得越干净越好,能悉数发于体外则最为佳妙;同一人打上一架未必救得了你,但同十几人打上十几架乃至上百架,恰恰是你眼下的救命仙丹,若是丹诀听不清,先将杂气全打出体外也是条路。”巫士良闻言一怔,若有所悟。
  临阵悟招,是每个武者在技艺未成时都做过的美梦,不幸的是:入行越久,越能明白这纯是外行人的想像。便有明师指点,一招一式未经成千上万次的习练,洞悉关窍,浑似天成,绝难在实战中派上用场。
  边打边听还要彻悟诀窍,未免强人所难。
  陆明矶到得这时才完全清醒,哑声喃喃:“我体内真气……怎地如此沸涌?这儿……又是何处?内……内人呢?”仍是记挂著妻子贺延玉。
  末殇面无表情,只道:“试试提运内力,能否搬运周天。”
  陆明矶下身瘫痪,连盘坐起来都办不到,全赖末殇扶持,勉力运功,不出片刻便摇头。
  “不行,感觉不到……腰下全无所觉,无论腿脚、丹田或经脉……全都感觉不到……可恶!”裹着绷带和夹板的左手一追膝盖,面色灰败,不知是触动了左掌被捏碎的骨轮,抑或深恨自己已成无用废人,也可能兼而有之。
  “适才给你服了枚鸿羽丹,想死的话,啥都不做就会死。”
  二尾妖人冷眼瞧着,无一句温言抚慰,只阴恻恻地说道:“或你也能依丹诀化纳药力,倚之冲破壅塞的下肢经脉,便不能还你一双能走能跳的腿脚,好歹也能运使真气,不算是个废人。做或不做,都在你。”无视围拢过来的敌人,提声背诵起心诀来,双掌兀自扶著陆明矶的背心,助他维持五心朝天的趺坐姿态,不再理会汉子追问,仿佛事不关己。
  陆明矶连问几次妻子的下落,但丹田内迅速膨胀的滚烫热源几可销镕金铁,哪怕再消沉也知情况不妙。
  在救出延玉前绝不能死——凭著这股信念,汉子瞬间收摄心神,驱除杂念,听末殇念得片刻,便大致掌握了“运”、“化”二诀的原理。内功理路殊途同归,法门不同而已,《千灯手》的运化之能比末殇家传的要高明得多,既知其指向,用自家功诀效果更好,毋须一板一眼,照办煮碗。
  那丹诀多是道门内秘的术语,对出身道脉的巫士良来说,听著并不难懂,依言将杂气运往双腿,自脚底心散出,奔行的速度居然还能更快,内气满溢、乃至壅塞欲窒之感大减,足见对症;见鬼腰牌们各擎兵刃,散成了大圈缓缓逼近,分明是接敌之势,唯恐众人一拥而上伤了末殇,自己不免要爆体而亡,急中生智,忙扯开喉咙喊道:
  “人都到齐了么?有没赖在庄子里睡大觉的?毫无警觉!你、你……还有你!赶紧回去把人点齐了,全给道爷带过来!血使大人命我突施演练,考较你等的应变之能,我本还说不必,就你们这帮馕糠夯货,没想到给血使大人说中了,一个个混水摸鱼,就没点上心!”
  被他点到的三人,气都不敢吭,灰溜溜地夹著尾巴,掉头往庄院的方向奔去,现场一下子便少了三名对手。众人驻扎处尚有数里之遥,他点的那仨正是脚下功夫最稀松平常的,一来一回间,又能争取不少时间。
  在场的鬼腰牌多半认得道人,却被严禁与他私下交谈,偶有公务对接,也只能喊他“瘣道人”张冲,但谁都知道他不是。当中一名资深的看不惯他显摆,嚷道:“什么演练?怎没听说……喂,干啥子动手动脚的!哎育——”语声未落已被巫士良掀翻跟斗,顿时摔晕过去。
  “一个接一个上!”巫士良脚下不停,转头扑向另一人,神气活现道:
  “血使大人有命:能在我手下走过三招者,今儿放进‘无际血涯’内,纵情享乐三日!庄里丫头们都等不及啦,就看你们够不够本事!”砰砰几下又打倒一人,众人却无不欢呼起来,个个摩拳擦掌,任凭巫士良满场急奔,一个接一个地放对。
  他浑身真气鼓荡,毋须使什么厉害招式,随手一推都似雷车奔轨,真个是当者披靡。纵有拳脚或刀剑造诣胜于他者,也没敢伤了主持考校的“主考官”,投鼠忌器,缚手缚脚,要不多时便悄无声息躺满一地。
  比武过招较之奔跑,消耗杂气更甚,巫士良越打越舒坦,越打越快意,只觉举手投足无不是酣畅淋漓,比晨起时与那俏婢缠绵锦榻,还要痛快过瘾得多,也是一奇。
  末殇又气又好笑,又隐隐有些佩服,暗忖:“难为他想得到这么阴损的法子,明明被人团团包围,却又不是以一敌多。这帮阳精上脑的蠢货分明见同伴接连被打倒,却自信‘我一定能胜他’,坚持单打独斗,就为了能进无际血涯淫乐,活该皮肉受苦。”
  眼见十数名鬼腰牌悉数倒地,巫士良气喘吁吁地跑回来——这会儿他终于能消停了——小声道:“大夫,成啦!趁返庄叫人的还没回,咱们赶紧走。我来背陆大侠。”
  末殇摇了摇头,直勾勾盯着陆明矶。
  面颊凹陷的憔悴汉子闭目合什,掌间隐迸金芒,仿佛夹著烈阳,便在光天化日下也能清楚看见。巫士良忽生错觉:金罗汉莫不是把丹田里的那团火运至此间,具形而现,才得有如此光景。
  他在打倒鬼腰牌之际,腹中金铁熔炼般的异热随杂气散去,气力大增,丝毫不觉疲惫,以为是鸿羽丹生效所致,如今见了陆明矶的模样,才知原来连服丹都分三六九等,金罗汉服丹,掌中能生灿阳,自己就是停不住脚,活该跑成狗,相差不可以道里计,不禁暗生惭秽。
  陆明矶并未运功太久,双掌一错沉于丹田,缓缓吐息收功,额间密汗点点;淡金晕芒消褪后,面色又是灰败一片。
  “打通经脉了么?”末殇急问。
  陆明矶颓然摇头。“丹田以下……完全感觉不到,凭空消失了也似。一片空荡荡的……什么都没有。”
  “有的。”二尾妖人收紧手掌,鸡爪般的霜白五指几乎陷进他大腿里,巫士良光瞧便觉得疼,陆明矶却浑无所觉。“我先前为你推血过宫,驱散杂气。你体内的经脉仍在,护身真气厚如城墙,简直难以推运,并没有什么凭空消失之事。你给我争气点,别摆出这副窝囊相。”
  “……真得走了,大夫。”道人插口:“再不走就悬啦!”
  陆明矶举目眺望,意识到这是在恶徒的据点外,末殇竟是带著自己逃跑,心头一揪,以包扎成球的左掌攀住他,急道:“内人呢?若无延玉,我哪儿都不去!便要死,我夫妻俩也要死于一块儿。”
  巫士良心想:“好在末大夫就不是个女人。一名女子舍命救你出险境,价比千金的鸿羽丹一次搞来两颗,这都不算欢喜你,敢情病得是不轻。你当人家的面喷他一脸的夫妻情深,被驴踢死都不冤。”至于末大夫图的是什么,他也说不明白。
  末殇阴阴一笑。“你老婆死不了的,方骸血可喜欢干她了,日夜都不肯歇,仿佛她屄很金贵似的,可你就不同了,陆明矶。方骸血不肯让血骷髅拷问贺延玉,便只能着落在你头上,只要你捱不住,她一个心疼供出了贺铸源藏钱的地方,她也得死。
  “你不在,大家都好办。方骸血收用了她,留个念想,料血骷髅也不致太过为难,反正都是自己人了,藏宝处慢慢再问不妨。忒简单的道理,你不至于想不明白罢?”
  好嘛,你俩捅来捅去的都不做人,合著是好这口?巫士良都想收回方才错付的同情心了,让你们糟践!
  陆明矶铁青著脸不说话,不知是自尊心受创,抑或无可辩驳。末殇也不同他萝唣,当机立断,冲巫士良道:“背上!若有差池,唯你是问!”道人早就想跑,二话不说将汉子负于背上,当先夺路,迳往疏林中逃窜!
  即使背着身量结实的陆明矶,巫士良仍将末殇抛在后头,倒不是有意甩开他,而是方才末大夫与金罗汉争执时,万一让倒地的鬼腰牌听见,不是白痴都能会过意来,这根本不是什么演练,而是实打实的叛逃。
  这事还没完。待被支开的那三人领著庄内馀众去而复返,便是东窗事发之时,若不趁这会儿脱出无际血涯的掌控范围,追兵转眼即至。
  蓦地远方飕飕几声,半空中传来炮仗烟花似的号响,又似响箭离弦,巫士良听得头皮发麻,暗叫不妙。
  号响示警,表示外敌来犯;响箭则是标明位置,外围岗哨只要循声而去,便能阻截入侵之人。适才倒地的那帮人未见有带短弓的,巫士良没想要搜身或灭口——如非必要,他实不想为了这种事杀人——不幸的是:恐有人藏了弩箭筒之类的细小机关,亦能发射响箭,为同伴指明方向。
  未几,“喀哒喀哒”的马蹄声响起,巫士良回头叫道:“末大夫——”突然语塞。
  不知何时,末殇已没跟在后头,甚至不是落后数丈、乃至十数丈而已,黑斗篷成了地平线彼端约拇指大小的乌影,四五骑健马绕着他奔跑,末殇应改变过行进方向,尝试突围之类,但包围网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小中,响箭恐也是这帮人所发。
  (早说了要赶紧逃的……可恶!)
  二尾妖人若被抓捕,绝对能为他争取更多的逃跑时间,但巫士良总觉自己吃了人一枚鸿羽丹,蒙他慷慨分享丹诀,凭空得了三十年功力,事到临危撒腿就跑,也太那啥;犹豫片刻一咬钢牙,将陆明矶放落在道旁的树下,低道:
  “陆大侠,我不是什么好人,也知‘食人一口,还人一斗’,我想法子给末大夫搭把手,看看能抢两匹马来不。你在这儿坐着,万一苗头不对,自个儿想法子跑呗,莫再惦记你老婆啦。人各有命,没准儿她的命本好过你,反而是受你连累。”话完又不禁有些懊悔,他本意是想劝汉子看开些,但听著连自己窝火。这他妈是人说的话么?
  果然陆明矶瘦脸沉落,裹成猪蹄状的左手搭他肩膀,巫士良本以为他要骂两句才舒坦,不料金罗汉却道:“我与你同去。你丹田之中,可有铁水烧融般的灼烫难当之感?”
  巫士良摇头。“一开始挺滚热的,跑着跑着好了些,打完人差不多便恢复正常啦。有啥不对的?”陆明矶摇头不语,似在沉吟着什么,坚持与他一道,巫士良拗不过,只得把人背起。
  “陆大侠,有言在先啊!战阵奇险,刀剑无眼,逼急了拿你挡刀,我还真不是有意,请你莫见怪。”没敢耽搁,发足朝马匹绕成的包围圈奔去。
  他才迈开步子便已深深后悔起来,那不男不女的二尾妖人与自己非亲非故,吃了他金贵的鸿羽丹又怎的?赔上性命,再多灵丹妙药也没个屁用。虽说如此,巫士良心底隐隐觉得欠着末殇一条命似的,索遍枯肠,也不知这奇怪的感觉从何而来,倘若来自巫士良或汪士炳的记忆残馀,那可真是冤到了姥姥家。
  但带著见死不救的愧疚掉头而去,道人确信自己下半辈子,是休想安心睡顿好觉了。与其活成行尸走肉,不如赌他娘一把!
  “喂!刀下留人……刀下留人!”高瘦道人放声大叫:“血使大人有令,此人须抓活口!”他看清马背上无一是方才返庄的那三人之一,面孔颇眼生,料是外围骑马巡弋的游哨来的,应是不明就理,有机可乘。
  末殇要是机灵点,停步端出庄内要人的架子,随口几句便能唬弄走人。偏生他还加速逃跑左冲右突,猎犬见了奔兔哪有不追的?便落得眼前的窘迫下场。
  果然他宏亮的声音随新得的浑厚劲力远远送出,绕著大圈碎蹄慢跑的马匹速度趋缓,隙间露出被包围的乌黑大氅来。
  末殇一见他背上的陆明矶,没点血色的霜白小脸居然还能更白惨,若非怕坏了道人的算计,早已挥手大喊“莫来”或“快走”之类。
  巫士良见骑士们放慢速度,形同吃了半颗定心丸,正想继续摆谱,脚下忽一踉跄,丹田内某处仿佛迸裂开来,漏出难以形容的灼人之感,烫得他几乎跳脚,偏偏热源就在体内,怎么也甩不掉,不管他怎么扭动气海里就是一锅子沸油冒泡,难受得不得了!
  “烫……干他娘的好烫!烫……烫死老子啦!”
  照理说一开口真气外泄,丹田内所有动静都该随之一懈,无以为继,但这天杀的火球完全没有消停的意思。巫士良奔跑的速度不变,不如说跑得更快了,迈步的姿态却活像是踏在烧红铁板上的鸭子,令人不忍卒睹;能以这般高速耍宝,马背上的骑士无一笑出,反倒是敬畏之心油然而生。
  “……你这会儿才到‘运’字诀的阶段。”陆明矶在耳畔肃然道:
  “快以心诀将热流推往诸脉,莫要耽搁!”这是重塑经脉的关键,所谓“三十年玄门正宗内力”便是由此铸成。错过了导引丹力铸脉的时机,热流壅塞,失去控制,将直接跳到爆体而亡的结局。
  “啥……啥子心诀?”巫士良一脸茫然。“谁听一遍就能背起来!靠打人不行么?不是打人也行的么?烫烫烫烫————!”
  陆明矶确实也没背起来,他是以《千灯手》内相近的导引法门转化运用,且其脉早已铸成,之坚之韧远胜于鸿羽丹所能及,遂将丹力悉数用于冲撞壅塞的下半身经脉,即便冲撞不成,也能将之容于丹田内,再缓缓练化即可。
  对金罗汉而言,区区鸿羽丹是炸不了他的气海的,若在脊椎未伤的全盛时期,丹力于他有不如无,吃或不吃其实没甚分别。
  他试著指点巫士良导引热流,但千灯手本就不是道人的资质能练,陆明矶教人的本领也不特别高明,巫士良边跑边叫边骂娘,啥都听不进耳里,遑论理解运使。只见道人冲入圈中,抓起末殇随手往外一扔,乌氅在空中呼啸著绽成了朵黑牡丹,落下时已在六七丈开外。
  这一掷距离极远却不甚高,末殇待力尽时轻轻巧巧着地一滚,便即起身,显然巫士良也自知抓不准力道控制,没敢胡乱往上扔,只求越过骑士头顶,才教末殇平安落地。
  二尾妖人馀悸犹存,起身见巫士良单肩撞倒一匹马,那北地健马连人带鞍横里飞出,如遭洪流所卷,四蹄离地,飞出三四丈才轰然坠地,嘶鸣都不及出,显然被撞上的瞬间便已毙命。
  巫士良信奉著“打人也可以”的我流理解,发疯似的找对手打架,剩下的四骑四向散开,其中一人不及鞭打马臀加速,道人已大步流星地赶超上来,三两下便逼至鞍侧,维持速度的同时,居然还能开口搦战:
  “下来打我啊你个小瘪三!爷爷让你净跑!”
  那骑士“妈呀”的一声哭喊犹噎在喉咙间,整个人已被揪下鞍来,抓在手里如布袋戏偶般兜转两圈,实在构不上个“打”字,无从下手,索性将他扔出战圈。这回抛得挺高,“呀——”的长声惨叫似无尽时,直到“啪唧!”一响才复归静默。
  三骑终于理解连名驹的脚力也跑不赢这厮,果断掉头,呈“品”字形朝道人狂奔而来,宛如三枚箭矢!
  即将撞上之际,当先一骑微微偏开,突然扔出带铁球的粗绳网,其馀二人在交错的同时纷纷仿效,转眼巫士良便被缠裹在重重的兽网间,越是挣扎缠得越紧,只得单膝跪地,荷荷休喘如伤兽。
  远去的三骑再度勒缰回头,亮出兵器,泛起狞恶笑意,一蹬马腹开始加速。
  他们并非什么外围游离哨,而是北关燕然山的猎户出身,新进才加入鬼腰牌的行列,远远见得有人欲突破封锁,本就想以鞍畔的兽网擒捉;不对末殇下杀手,只为引巫、陆二人回头,可说是极有经验的猎手,绝非等闲之辈。
  “喂,死牛鼻子!”不远处末殇突然开声,自氅底翻出一物,奋力掷来:
  “……接着!认不认得这是什么?”
  巫士良自顾无暇,料不到二尾妖人又跑回来,正想让他快点走——可惜陆大侠得陪葬了,挺过意不去的——忽觉空中落下之物银灿灿的无比耀眼,心底没来由的涌起一阵强烈的怀缅,右手本能穿出绳网接住,却是柄烂银虎头钩。
  不,不是虎头钩。
  那银钩的刃部形似“乃”字,尖端铸成蛇首吐信,活灵活现;护手和握柄都有鳞片般的精致雕饰,果然是以蛇为意象,却是柄蛇钩。
  锐利的针刺异感自太阳穴钻进钻出,道人忍不住“唔”的一声闷哼,身子微微颤抖。仿佛以熟悉的兵刃为轴心,被埋在最深处的记忆次第开绽,争先恐后地破壳而出,恍如新生。
  “看在你回来救我的份上,把你的名字还了给你。”末殇阴恻恻一笑,衬与骇人的裂嘴缝痕,白日幽魂般的模样不知怎的,瞧着竟有几分不欲示人的傲娇之感。“别再教人给杀了啊,王士魁。我不想救你第三次。”
  ——“蛇钩蜈剑”王士魁。
  在袭击浮鼎山庄当夜,冒充白帝神君的王士魁。巫士良的师弟王士魁。也是因为表现不利,被师兄于战阵间拖至一旁、吸尽功力而死的王士魁。
  道人全想起来了。在那风云变色的一夜,任凭自己苦苦哀求,师兄巫士良仍毫不留情地以学自《伐髓策》的极招“锋棱瘦骨成狴牢”吸干他全身的功力,乃至血肉干瘪,几欲成枯才肯罢手,让他这会儿又更像干尸了。
  他本该死在浮鼎山庄的。
  是末殇末大夫救活了他。 cool18.com

  第五六折 旧日芳华 岂非所任 cool18.com

  “锋棱瘦骨成狴牢”集《伐髓策》之大成,号称“一式包一门”,既是杀著也是功法,据说是梅花林的第七代掌门远游北海,于世外异境櫂隐寒洲的万载玄冰壁前所悟,以永冻冰封为敌,亦以永冻冰封为给养,淬炼出罕世无匹的玄阴功体来,与《暴虎凌霜经》的“凝琼遍雪”同为世间阴功之巅。
  差别仅在于:二百多年的光阴匆匆逝去,此世“凝琼遍雪”尚有“瘣道人”张冲能使,然而“锋棱瘦骨成狴牢”自写下《伐髓策》的七祖绝翎子以降,未曾再有人练成,《伐髓策》因而被封印起来,成为名符其实的绝学。
  巫士良——当然是正牌那位——盗出《伐髓策》后,一门心思就想练成这式极招,以防师父张冲追赶上来清理门户之际,有与“凝琼遍雪”分庭抗礼,得保不失的杀手锏,苦心钻研下,居然摸索出一条侵夺生元以自壮的阴狠法门来。
  说是这样说,此法初遇之时效果烜赫,被指爪攫住双手脉门的敌人,全身精气似缫车收卷般丝丝离体,无比飞快,然而一撤手即复原如初,毕竟内息不是汁水酒液,说换瓶子便换瓶子;箝制得不够久、功体差异过大等等,都将大大削减藉他力为自己易筋拓脉的效果。
  试了半天,赫然发现同门师兄弟才是最理想的攫取目标,假师父追赶之名,悄悄吸干两名师弟,果然功力大进。若非在投靠奉玄圣教之后,巫士良死于张冲的尸身爆炸,整座斗雪道迹之人将成其饵食,无一可免。
  巫士良死后,回收的心珠被植入师弟汪士炳体内,汪士炳贪婪浮躁更甚师兄,及至浮鼎山庄一役临阵受挫,索性拿同行的师弟王士魁当升级用的大还丹,将之吸了个精血败坏,几不成人形。
  事后末殇奉命收回心珠,待天霄城人马退去,悄悄潜至浮鼎山庄,才发现王士魁居然还未死透,费尽心力,将高瘦道人从鬼门关内抢回来,堪称阎王之敌——王士魁对于“大夫曾救我性命”的印象残馀,约莫便来自于此。
  汪士炳自断一臂,武功大不如前,此人横暴残毒还在巫士良之上,脑子却没他清楚,嫌血骷髅给的采补法门缓不济急,竟于无际血涯内对人施展“锋棱瘦骨成狴牢”,吸死几名鬼面武士后,又把主意动到了捡回一条命的王士魁头上,幸为末殇所阻,这已是二尾妖人第二度出手相救。
  血骷髅以汪士炳凶愚难制,若真教他练成《伐髓策》里的罕异神功,怕连她自己、方骸血等都将成“锋棱瘦骨成狴牢”之所向,于是果断了结了这厮,防患于未然,命末殇从尸身颈椎里挖出那枚已历二主的心珠来,移入王士魁体内。
  一如预想,二蛊相争,超常发育的变异体吞噬了王士魁本有的心珠,巫、汪的零星记忆交杂著渗入其心识,再加上血骷髅命庄内众人曲意逢迎,王士魁遂自以为是死而复生、断臂重续的巫士良。
  只是他性格较二位师兄鲁直,心肠既软,又不好酒色,被众多亡命之徒视为乐园的无际血涯,于王士魁不啻群魔乱舞之地,待得难受。末殇早有利用他劫囚越狱的打算,万料不到王士魁比他想的更捱不住,错打错著,居然走到眼前这一步。
  形销骨立、面如活骷髅一般的高瘦道人回过神来,赶紧用蛇钩割开身上缠裹的绳网,但捕兽所用的绳罟非同一般,即使割断几股,一下子也难以挣脱,那三骑绕了个大圈子回头,再度以“品”字型的向心阵势朝王士魁冲来,他越急手脚越不利索,更要命的是:丹田里沸浆似的滚烫热流四散开来,失控窜入诸脉中,原本只是肚子里烫得要死,这会儿是浑身都难受得不得了,王士魁不住跳脚扭动,仿佛被活活浸入油锅也似。
  眼看三柄利刃交错迭至,王士魁凭著一股莫名的求生意志接连闪过,末了又被罩了层绳网,已是动弹不得,忽听背上的陆明矶低道:“……别动!盘腿坐下,五心朝天……全身放松,什么都别想。”瘦道人痛苦得没法思考,只觉身躯内外像要烧融了一般,张口都能喷出焰火来,横竖也无力撷抗,索性踉跄坐倒。
  滚烫的热流似乎加速动了起来,循环之间那股火烤般的痛楚大为减轻,遍走全身后自背心“大椎穴”离体,不知为何并未散逸,而是重入另一周天——王士魁蓦地醒悟过来:“是陆大侠!他将鸿羽丹力引进了自己的身体里。”
  明明是身外之身,陆明矶的经脉却仿佛与他串连成了一气,连最幽微的真气、穴位反应王士魁都能一一历遍,就像是自家身躯的延伸,又似子宫内的连体婴般,连陆明矶腰脊以下的经脉阻塞,感觉像是自己的瘫痈一般明晰。
  沸滚如熔金的丹力应能摧毁一切壅塞阻碍,但陆明矶的敌人并非是难以攻克的峭壁坚城,而是虚无。看不见、摸不着,甚至感觉不到的敌人根本无从下手,任凭两人合而为一的丹力加内息何其强大,却无法贯通汉子腰部以下的虚无境域,沸腾的热流终归得有个去处,又循原路回到王士魁体内,周而复始循环不休,似乎过了很久,又仿佛只于顷刻,霎眼历劫。
  与陆明矶胸背相连的高瘦道人,连他的沮丧灰心都能清楚感知。陆明矶能练到这般惊世骇俗的修为,毅力决心定是远超常人,但或许是旁观者清,王士魁只觉这会儿要放弃委实太早,两枚鸿羽丹耶!人生能遇着几回?赶紧冲啊!指不定便能贯通壅塞的经脉。
  意念所及,连陆明矶都受到鼓舞,两人意念相通,全力运功,两具身躯内的经脉、真气乃至丹力渐趋于一致,蓦地虚无之境中绽开一小处裂罅,沸滚的丹力突然找到可供施力之处,蜂拥著撕开缺口,长驱直入,仿佛温泉漫入封冻的河道中,处处烟丝飞窜,冰消瓦解,再度恢复了生机!
  “……王士魁!人来啦,你发什么呆!”
  高瘦道人被末大夫的尖叫声吓得醒神,蓦然睁眼,见一柄钩镰枪已至面前,蛇钩一翻,本拟格开枪尖,岂料这一下却将枪削断半截,馀势未尽,竟连人带马留下了后半,那骑士到死都不明白下半身怎就抛在后头了,拖着飞散的肚肠在地上翻滚哀号了一阵,才得断气。
  王士魁被自己的气力吓了一大跳,未及思索,第二骑又至,但蛇钩已然断去,只得以蛇鳞护手为拳套,硬挡来人的马刀。“铿!”的一响金芒迸碎,马过人飞,鞍上的骑士在空中飞舞片刻,才像只破布袋般无声坠地,显然在交击的瞬间便已活生生被震死,倒比前一人少吃了苦头。
  不及查看焕发著淡淡金芒的双手,第三骑倏忽已近。来人记取同伙血淋淋的教训,收起兵器不予相交,眼看将与王士魁交错而过,才突然抛出钩索,勾住绳罟,打算纵马拖行。
  钩绳迅速绷紧拉直,骑士回头露出险恶的狞笑,冷不防身下一震,坐骑长嘶倒地,连著钩索的鞍鞯竟硬生生被扯落马背;拉扯力量过大,以致绳索连钩处应声而断,回弹时“飕!”一声将半空中的骑士径直击落,坠地时动也不动,想来也是凶多吉少。
  身缠网罟的王士魁怔怔瞧着手里的断钩。他只不过起身抓住绳钩,然后扎了个马步而已……至于吗这是。这是哪门子的巨灵神力!还有这金色晕芒,瞧着十分眼熟,好像在哪里瞧过……是了,《千灯手》!陆大侠施展《千灯手》的时候就是这样——
  妈了个瓜瓜鸡!谁跟你这样了?老子什么时候学的《千灯手》……我怎么可能会《千灯手》?
  不理无语问天的道人,末殇飞扑而至,取出匕首割断绳网,抓着陆明矶劈头就问:“经脉打通了么?方才你浑身迸出金芒,真气鼓荡,应是鸿羽丹生效。”一推王士魁:“快放他下来!看是不是又能走了?”
  可惜奇迹并未发生。陆明矶见他难掩失望,安慰道:“虽不能行走,但……我下半身又有感觉啦,经脉行气亦已恢复了大半,如此循序渐进,打通周天应是指日可待。”末殇狠捏他大腿一记,见陆明矶微露痛色,转嗔为喜,但喜色不过一霎,旋又恢复原来那副漠不关心的阴冷模样,冷哼:
  “这般大好机会你不把握,还有闲心救人,婆婆妈妈的下场,注定这辈子就是个残废。”阴恻恻一笑,森冷的眸光瞟向一旁的王士魁。
  陆明矶见他颇有迁怒之意,忙道:“大夫此言差异!适才道长以丹力重铸经脉时,我虽略助一臂之力,然而后头打通下身壅塞的经脉,也多亏道长帮忙,合两人之力方能成功。只有我自己是办不到的。”
  末殇冷道:“你倒说得轻巧。你为他导引丹力易经拓脉,是以你自身的经脉气行为蓝本,相当于你苦练十几二十年《千灯手》的点滴积累,原样抄了一份白送这傻大个儿,就不怕令师寻他晦气?”
  王士魁心中“喀登!”一响,直从天灵盖凉到了脚底心,额间涔涔冷汗,面色如土。这下他是怎生在举手投足之间撂倒三名骑士的,总算有了合理的解释,道人却半点儿也高兴不起来。
  他不想得到什么绝世神功,当时师兄们商议著盗取师父的秘笈出逃,王士魁就没赞成过,怎奈无胆出声反对,只能随波逐流。他师兄一个比一个聪明,怎就不明白武功越高、麻烦越大的道理?
  况且武林规矩,最忌外人偷窥武学,陆大侠的师父天痴上人有多恐怖就不消说了,要是让那位狠人知道自己平白得了《千灯手》的功体脉行,哪怕他一掌都使不出,天痴上人还不剥了他的皮晾成干?王士魁光想就软了半截,“扑通!”双膝跪地,磕头如捣蒜:
  “陆大侠!苍天为证……不,是末大夫为证!鸿羽丹是他骗我吃的,我真没想吃,更别提铸成《千灯手》之脉……我啥都不知道,这个我更是一点都不想要!要不,你废了我的内功罢?本来我内功就不咋的,才改练外门兵刃。现在这样……我要同令师说我没偷学贵门的武功,那是跳进竭鱼江里也洗不清啊!”生怕他不信似的,双掌一合,“啪!”金芒迸散,华光隐隐,果然有几分《千灯手》的模样。
  末殇没好气道:“你也不瞧瞧自己现在什么样儿,随手便能打飞一匹奔马,陆明矶废人一个,拿什么废你的功体?筷子调羹么?”这道理王士魁如何不知?只是存了万一之想,没准陆明矶有什么隐而不宣的法门,拍拍脑袋就能收回这身神功,省得被天痴上人找上门来,抽筋剥皮的没个好死。
  陆明矶料不到他忒大的个儿,居然会因为平白得了一身惊世骇俗的功力,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,不禁啼笑皆非,定了定神,才道:“道长,你方才曾说:‘吃人一口,还人一斗。’你这身千灯手之脉我不是白给,尚有一事相求。道长若能为我办到,家师那厢我当尽力回护,为道长证明清白。”
  有这么好的事?王士魁来了精神,抹去涕泪便要起身,突然灵光一闪,复见一旁末大夫冷笑不绝,心下雪亮,抱头哀号:
  废。”阴恻恻一笑,森冷的眸光瞟向一旁的王士魁。
  陆明矶见他颇有迁怒之意,忙道:“大夫此言差异!适才道长以丹力重铸经脉时,我虽略助一臂之力,然而后头打通下身壅塞的经脉,也多亏道长帮忙,合两人之力方能成功。只有我自己是办不到的。”
  末殇冷道:“你倒说得轻巧。你为他导引丹力易经拓脉,是以你自身的经脉气行为蓝本,相当于你苦练十几二十年《千灯手》的点滴积累,原样抄了一份白送这傻大个儿,就不怕令师寻他晦气?”
  王士魁心中“喀登!”一响,直从天灵盖凉到了脚底心,额间涔涔冷汗,面色如土。这下他是怎生在举手投足之间撂倒三名骑士的,总算有了合理的解释,道人却半点儿也高兴不起来。
  他不想得到什么绝世神功,当时师兄们商议著盗取师父的秘笈出逃,王士魁就没赞成过,怎奈无胆出声反对,只能随波逐流。他师兄一个比一个聪明,怎就不明白武功越高、麻烦越大的道理?
  况且武林规矩,最忌外人偷窥武学,陆大侠的师父天痴上人有多恐怖就不消说了,要是让那位狠人知道自己平白得了《千灯手》的功体脉行,哪怕他一掌都使不出,天痴上人还不剥了他的皮晾成干?王士魁光想就软了半截,“扑通!”双膝跪地,磕头如捣蒜:
  “陆大侠!苍天为证……不,是末大夫为证!鸿羽丹是他骗我吃的,我真没想吃,更别提铸成《千灯手》之脉……我啥都不知道,这个我更是一点都不想要!要不,你废了我的内功罢?本来我内功就不咋的,才改练外门兵刃。现在这样……我要同令师说我没偷学贵门的武功,那是跳进竭鱼江里也洗不清啊!”生怕他不信似的,双掌一合,“啪!”金芒迸散,华光隐隐,果然有几分《千灯手》的模样。
  末殇没好气道:“你也不瞧瞧自己现在什么样儿,随手便能打飞一匹奔马,陆明矶废人一个,拿什么废你的功体?筷子调羹么?”这道理王士魁如何不知?只是存了万一之想,没准陆明矶有什么隐而不宣的法门,拍拍脑袋就能收回这身神功,省得被天痴上人找上门来,抽筋剥皮的没个好死。
  陆明矶料不到他忒大的个儿,居然会因为平白得了一身惊世骇俗的功力,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,不禁啼笑皆非,定了定神,才道:“道长,你方才曾说:‘吃人一口,还人一斗。’你这身千灯手之脉我不是白给,尚有一事相求。道长若能为我办到,家师那厢我当尽力回护,为道长证明清白。”
  有这么好的事?王士魁来了精神,抹去涕泪便要起身,突然灵光一闪,复见一旁末大夫冷笑不绝,心下雪亮,抱头哀号:
  “不要!我死都不要!我们好不容易逃出来,干嘛要回去……不是,陆大侠,无际血涯又不是客栈茶铺,让人说进就进,说出就出。咱仨能站在这儿,不是我们很能打,也不是我们很聪明,更不是因为我们很可爱……完全就是运气!你听得懂吗?是运气!
  “运气让血骷髅、方骸血,还有那白如霜,刚好都不在庄子里……这么好的日子,就只有今天!明后天白如霜就回来了,我不知道血骷髅方骸血那对狗男女几时才回,我也不想知道。
  “陆大侠,说句不中听的,你该听末大夫的劝,你夫人恁的如花似玉,也只能当是没了……呸!这话怎么说的,我不是那个意思。我是说她留在庄子里,能活下来的机会比你大,但你要死在她眼前,就不好说了。万一陆夫人以身相殉,岂非弄巧成拙?”
  陆明矶却淡淡一笑。“一世人两夫妻,既非同生,但愿共死。若能一穴而葬,陆某别无所求。”整襟敛容,直起身子,缓缓下拜。
  “不要说不要说不要说——”王士魁绝望摀耳。
  “请道长为我救出拙荆。”陆明矶正色道:“做为回报,我将向家师禀报今日之事,证明道长并未盗学本门绝艺。如此可好?”
  末殇冷冷哼笑。“王士魁确实是内功大进,今非昔比,但毕竟不是你。就算是你,孤身杀进杀出,也非易事。我若是王士魁,拍拍屁股走人便是,犯不着与你缠夹,以后的事以后再伤神,何苦自蹈死地?”
  道人也不是没想过先溜为妙,但被二尾妖人一说,听着格外猥琐,讷讷搔头:“不是……大夫,话也不是这么说。我们在江湖上混,还是讲道义的——”忽闻远处蹄声隐隐,馀光见陆明矶早已移目,末殇却恍若不觉,一怔之间,明白是三人的修为有别,急道:
  “追兵来啦,还是……咱们先避避风头?”
  陆明矶道:“无妨,道长将我负在背上,少时听我指示,我与道长讲解一套退敌之法,包管有用。”王士魁心想:“陆大侠看似为人正派,也非全无城府。我真用了他传授的武技,难免越陷越深,若终是保不住他两夫妻,失了自清之证,天痴上人早晚手撕了我。”
  他毕竟是邪道中人,事到临头,鲁直不碍匪气,铁了心用强,打算将陆明矶带离,之后的事之后再说;心念微动,忽觉一股压力如滔叠至,不消看也知来自陆明矶。他分明未动——实也动不得——仍趺坐于地,背脊微拘,与方才一般无二,如何能有这般迫人的威慑?
  王士魁几乎无法转头,末了才省悟过来:“陆大侠的内力恢复了,只一瞥便瞧得我浑身发麻,这便是练了十几二十年《千灯手》的正宗传人!”自知远比不上,赶紧打消了强迫他的念头。
  说也奇怪,心念一去,那股莫名威压随之消散,道人浑身一松,冷汗直流,膝弯隐有些发软。他对陆明矶有愧,毕竟白拿人家的功体,还想用强,虽是为保他的性命,亦有些说不过去,但追兵来得甚急,这会儿连末殇都察觉动静,转身四顾,王士魁忙压低声音道:
  “陆大侠,还是先走吧!我……我不怎么爱杀人。”陆明矶能听出他话里的踌躇,比威胁用强更具说服力,顿感为难。须知临阵对敌,最忌就是犹豫,王士魁初得神功,出手不知轻重,才能一击连人带马,齐齐撞飞;现下自知是柄活生生的杀人刀了,万一在迟疑间留了力,以其不甚高明的拳脚功夫,莫说突围,性命都未必能保住。
  说到了底,道人就不是什么虎狼之徒,消极畏事,天良未泯,这点应该算是好处,殊不知此际居然成了麻烦。以陆明矶的性格,断不能为了一己之私,要求他抛却人性,以杀制杀。
  天人交战之间,末殇居然阴阴地笑起来。
  “我有个法子,能救你老婆。”二尾妖人挑起了半边柳眉,凤眼微眯,裂口的狰狞疤痕蠕动如蛇,与他巧致苍白的下颌线条形成鲜明的对比。“然此法须有白如霜,否则难以成功。先离开这儿,我向你保证我们一定会回来。”
  ◇    ◇    ◇
  阙牧风在廊庑间奔跑四顾,一时仿佛置身于千门万户间,明明左窜右突未曾停步,却似有看不见的云涧迷途,瞻前望后,竟尔无路。
  这种感觉他再也熟悉不过。
  (是……阵法!)
  虽然远不是舟山护山大阵的等级,无奈阙牧风昔日于石世修门下,只有挨姑姑罚时才肯稍近书案,阵图是半点也没涉猎,遑论到不到家。心念一动,索性放慢脚步,手扶栏杆闭目而行;也不知过了多久,忽听“哎育”一声,睁眼见一名雪靥酡红、步履蹒跚的妖娆艳妓撞进怀里,随手轻轻推开,竟已回到人声鼎沸、舞乐流转处,不觉微笑。
  这也是姑姑教的。
  奇门遁甲一类,所迷多为耳目,越想听清看明,越容易身陷其中。而手扶栏杆之法亦是姑姑传授:当年石世修沉迷莳花植树时,曾以树篱修建一座迷宫,明明那些灌木丛高不过腰,应能一眼望尽,少年阙牧风却怎么也走不出来。
  是石欣尘教他闭起眼睛,以指抵墙,如此虽是走了最远的距离,却必能行出。
  阙牧风甩了甩头,仿佛这样便能将女郎的身形笑语从脑海中甩去。
  说也奇怪,心念一去,那股莫名威压随之消散,道人浑身一松,冷汗直流,膝弯隐有些发软。他对陆明矶有愧,毕竟白拿人家的功体,还想用强,虽是为保他的性命,亦有些说不过去,但追兵来得甚急,这会儿连末殇都察觉动静,转身四顾,王士魁忙压低声音道:
  “陆大侠,还是先走吧!我……我不怎么爱杀人。”陆明矶能听出他话里的踌躇,比威胁用强更具说服力,顿感为难。须知临阵对敌,最忌就是犹豫,王士魁初得神功,出手不知轻重,才能一击连人带马,齐齐撞飞;现下自知是柄活生生的杀人刀了,万一在迟疑间留了力,以其不甚高明的拳脚功夫,莫说突围,性命都未必能保住。
  说到了底,道人就不是什么虎狼之徒,消极畏事,天良未泯,这点应该算是好处,殊不知此际居然成了麻烦。以陆明矶的性格,断不能为了一己之私,要求他抛却人性,以杀制杀。
  天人交战之间,末殇居然阴阴地笑起来。
  “我有个法子,能救你老婆。”二尾妖人挑起了半边柳眉,凤眼微眯,裂口的狰狞疤痕蠕动如蛇,与他巧致苍白的下颌线条形成鲜明的对比。“然此法须有白如霜,否则难以成功。先离开这儿,我向你保证我们一定会回来。”
  ◇    ◇    ◇
  阙牧风在廊庑间奔跑四顾,一时仿佛置身于千门万户间,明明左窜右突未曾停步,却似有看不见的云涧迷途,瞻前望后,竟尔无路。
  这种感觉他再也熟悉不过。
  (是……阵法!)
  虽然远不是舟山护山大阵的等级,无奈阙牧风昔日于石世修门下,只有挨姑姑罚时才肯稍近书案,阵图是半点也没涉猎,遑论到不到家。心念一动,索性放慢脚步,手扶栏杆闭目而行;也不知过了多久,忽听“哎育”一声,睁眼见一名雪靥酡红、步履蹒跚的妖娆艳妓撞进怀里,随手轻轻推开,竟已回到人声鼎沸、舞乐流转处,不觉微笑。
  这也是姑姑教的。
  奇门遁甲一类,所迷多为耳目,越想听清看明,越容易身陷其中。而手扶栏杆之法亦是姑姑传授:当年石世修沉迷莳花植树时,曾以树篱修建一座迷宫,明明那些灌木丛高不过腰,应能一眼望尽,少年阙牧风却怎么也走不出来。
  是石欣尘教他闭起眼睛,以指抵墙,如此虽是走了最远的距离,却必能行出。
  阙牧风甩了甩头,仿佛这样便能将女郎的身形笑语从脑海中甩去。
  偏厅里只馀一片狼藉,按小厮说,阙牧风离去后,阙芙蓉率先拉着赵阿根往后进冲,紧接着阔少们如尾巴著了火的牯牛一般,争先恐后狂奔而出,只差没拆了弹剑居,马车竞快、惊动路人的后话就不必再说。
  看来“我瞧见你师父”云云,纯是芙蓉丫头胡说八道,目的无他,自是为了在二哥的眼皮子底下劫走赵阿根,争取与那小子独处的机会。
  妹妹从小与舒意浓的心结,就没逃过阙家二郎的锐眼,他知芙蓉丫头对舒意浓既羡又妒,以致生恨,但凡她有的,阙芙蓉都要争一争、闹一闹,真抢不到手,摸摸也是好的——芙蓉丫头对赵小子的兴趣,多半是这种扭曲心态的延伸。
  然后“毁掉”也是选项之一。本小姐得不到的,舒意浓也休想拥有!
  要不是赵阿根的武功高得不可思议,连号称“渔阳武林第一高手”的天痴都拾掇不下,阙牧风不免担心妹妹剑走偏锋,对那浑小子做出什么事来。但莫说武功,论城府心计,芙蓉丫头也比不过赵小子一根毛,两者完全不在一个水平上。
  最有可能的发展,就是阙芙蓉本着有杀错没放过的心思,以美色诱之,欲抢在舒意浓前睡了赵小子,末了再向舒意浓揭露此事,杀人诛心,顺便让爹难做,于天霄城的小茶壶里掀起偌大风暴,堪称一箭双雕,再完美不过。
  阙牧风对男女之防一向看得敞亮,不以为女子守贞有多紧要,食色性也,人谁无欲?别犯浑、别受人欺侮,别随随便便怀上就好。芙蓉丫头这几年玩得花,早失了处子之身也未可知,至于初夜给了谁,二哥一点也不在意。
  至于形同他另一个妹妹、说不定感情还更好些的舒意浓,外表虽娇滴滴的花朵也似,自小便是个死心眼,一旦认定的事,绝不会轻易放手。阙芙蓉想同她比韧性比毅力,比心坚如铁,不啻是自取其辱。
  凭舒意浓从个笨手笨脚的呆萌丫头,练就如今这身出类拔萃的剑技,早已狠甩芙蓉丫头几十条街。要抢赵阿根,舒意浓是不会输的,他那个自以为聪明的傻妹妹若当真睡了赵小子,怕是要白送。
  这通傻算计里唯一能伤到的,也只有爹了。
  自家闺女居然同少主抢男人,阙二爷知道了肯定要气疯——阙牧风叹了口气,强自打起精神,最不济一间房一间房地踹开门,总能揪出胡天胡地的小俩口,希望赵阿根把持住,这会儿裤衩还没脱,兀自负隅顽抗,一路撑到自己突入解围。
  何况新的弹剑居里竟还设置有术数阵图,无论是谁、出于何种目的而设,足见乃是非之地,不宜久留。阙牧风迳出了偏厅,正欲寻老鸨打探消息,忽然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:
  少女生了张丰颊尖颔的圆润杏子脸蛋儿,鼻梁挺直,肉都都的小嘴甚是可人;柳腰纤细而紧实,屁股大腿的曲线却极丰盈,是肉感的梨形身材,擦肩而过的无论男女,都忍不住回头多瞧她两眼。
  印象中少女的肌肤是健康的浅麦色,但在夜间通明的灯烛下看来,居然也十分白皙,浑无痘般的小脸上肤质匀腻,毋须触碰,光用眼瞧便觉无比丝滑,胜似蛋壳珍珠。
  唯介于刀眉与柳叶眉之间的乌浓眉黛英姿勃发,格外精神,令她自带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严肃气息,所经之处人群无不自动排开,甚是惹眼。
  少女却毫无自觉,戒慎的神情与不时停步驻足、仰避于廊角柱后的模样,明显正在尾随跟监,殊不知因出众的容貌体态,和不与人群的气质,自己才是众人目光所聚。
  阙牧风没怎么费力便蹭到她身后,忍笑凑近问:“我妈也逛妓院么,让你给她把风?”少女吓了一大跳,霍然转身,阙牧风见她肩头薄衫一鼓,上臂猛地绷出肌束线条,心头疾电般的悚栗掠过,快到不及仰避,惊诧之馀,复觉侥幸:
  “若非她认出了我,这下怕是要挨揍。”额际微沁汗珠。却见少女微怔,讷讷道:“……不是。”省起回的是“我妈逛妓院”那句,实在忍不住想逗弄她,击掌作恍然状。
  “那便是我爹逛妓院了,我妈派你盯着,必要时揍一顿拖回家,合情合理。”
  “也……也不是。”少女蹙眉,似欲辩解。“我打不过老爷的。”出口亦知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,只不知为何便这么答了,颇觉懊恼,也可能是恼二少爷瞎问无状,板著俏脸的模样居然更添丽色。
  此殊正是阙夫人的贴身侍婢燕犀。
  她是在阙牧风离家后才来的阙府,与长年服侍母亲的皓雪不同,阙牧风几乎不认识她。他自请往遐天谷后,过著形同流刑的自律生活,遇事必行于士卒之先,逢年过节俱于驻地陪伴弟兄,未曾回转钟阜团圆,甚得手下爱戴。
  到得第四年上,却是阙夫人忍耐不住,至遐天谷探望爱子,当时随行的便是刚到阙府不久的燕犀。以遐天谷之天寒地冻,崎岖难行,这丫头陪母亲跋山涉水,共历风霜而面不改色,阙牧风因此对她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  燕犀入府三年便成母亲之心腹,想来也是因为这份坚毅,甚合阙夫人脾胃。
  她出现在风月场所,必是奉了母亲之命,阙牧风十分好奇,视线越过少女的肩头,一迳往远处的人群里巡梭。“我娘让你盯什么人来著?我妹妹么?”知女莫若母,一早便发现芙蓉丫头对赵小子别有心思的,想来也只有阙夫人了。
  “不是夫人,是少主。”少女微露沮丧,香肩垂落。“我跟丢啦,只知进了此间,进来却不见人。”
  “……舒意浓?”阙牧风敛起轻佻戏谑,剑眉蹙紧。“她让你盯谁?”舒意浓信人不疑,心思清朗,便觉赵阿根有什么异样,也绝不该找燕犀做眼线。阙牧风于情于理是更合适的人选,她却不曾问他,可见不是赵阿根。
  既非赵阿根,也不是双胞胎,舒意浓教这丫头盯着谁?
  正欲追问,燕犀杏眸骤亮,伸手一撑,双足越过栏杆,并起的绣花鞋尖儿距栏顶足有尺馀,裙摆旋搅若鱼尾,丰满的裙底绷出臀瓣肌束,原本浑圆肉感的曲线忽变得棱方虬鼓起来,充满狂野的劲力之美;落地的瞬间身子一顿,倏如箭矢离弦,掠上对面曲廊檐顶,浓发衣影没于檐底,翩然翻入邻院中。
  (……该死!这丫头属松鼠的不成?)
  阙牧风就算此前对轻功还有点信心,这会儿也已稀碎得不成形状,不得不承认攀高窜低,他居然不是这个丫鬟的对手,沿曲廊提气狂奔,认准少女最后消失的方位,掠进隔邻;顾盼间,廊外树丛伸来一只小手,猛将青年拽入廊底,但见燕犀幼嫩的食指抵唇,示意襟声,一双妙目穿过漆黑的矮树暗影,直勾勾盯着不远处款摆而行的白灯笼。
  此间似是花园造景,呈不规则状的蜿蜒围墙内并无屋舍,只居间一座小亭。亭后假山错落,覆着琉璃檐瓦的挑空风廊插入假山中,微妙地比拟出山门山径的开阔气象,颇欲引人探幽。
  或因偏僻的缘故,此间除了隐于暗处的燕、阙,仅有那提灯漫步的女子,连院外的人声似都在极远处,幽影内的花园仿佛被世间遗忘了一般,独立于歌舞升平、送往迎来的弹剑居之外。
  阙牧风确认了无有埋伏,且撤退时能否循原路而出等细节,才将注意力移回提灯的女子身上。
  女郎个头娇小,背影的腰臀处裹出诱人的肉感,裙裳微微绑进肉里的狭仄随莲步款摆,拧出极其沃腴的酥嫩与弹性,虽与燕犀一般的是娇小玲珑、屁股有肉的型款,风情却截然两样;前者青春无敌,后者则散发出熟得恰到好处的少妇风韵,甜糯香软,兼而有之。
  少妇一身靛青并著湖蓝的二色襦裙,不知怎的却给穿出了洁白之感,仿佛周身笼著淡淡光晕。脚下的缎鞋是莹润的珍珠月牙白,其上绣花是以银线、珠光一类的浅淡丝纟为之,但在裙摆和鞋踵间若隐若现的足胫脚背却比白缎更白,连色气都带著浓浓的神秘感。
  阙牧风看似轻佻,其实对女人的兴致不高,轻佻更像某种保护壳,能让二郎安心躲在其中,毋须面对那些麻烦、矛盾和纠结——如争取父亲的注目,如不曾在家存在感却无比强大的长兄之类。他无法将目光从女郎背影移开的原因,与她迷人的胴体、神秘的气质毫无关系,而是他直觉自己识得这名女子,曾熟悉到难以忘怀的程度。
  但阙牧风不曾在阙府见过她。上回与此殊相见,正是在弹剑居——自然是旧的那个——燕犀是母亲的贴身侍婢,未得允可,不能擅离阙府,故舒意浓让她盯梢的对象,必是由阙府而出。然而这一位……怎能出现在阙府里?
  “舒……少主让你盯着兰大家做甚?”
  青年为压低声音,不得不挨近燕犀。“兰大家又怎么会在府里?”
  若换成别家宅院,此节便未必突兀,乃至顺理成章。毕竟引退的花魁嫁入豪门充任嬖妾,堪称美事,这本就是风尘女子的一条好出路,有幸若此,可以说是功成身退了。
  但阙入松夫妇恩爱情笃,子女众多,既无延嗣的需求,父亲亦不好女色,未曾纳妾。兰大家即使洗尽铅华,阙府内也没有她容身的地方。
  “……谁是兰大家?”
  燕犀被他滚热的喷息呵得颈耳丝痒,皱眉稍避,低道:“少主让我盯着秋家褓母。”巧致的尖颔微微一努,示意便是廊中的女子。
  秋霜洁的女史奶妈……是那位绣娘?阙牧风心头一动,突然间所有零星的碎片自行拼凑起来,青年恍然大悟,但无论如何都不信是巧合。
  秋家主仆随大队从天霄城移到钟阜,沿途都坐在车里,便是用餐歇息也绝不下车,是以阙牧风并未见过二人。他若真是登徒浪子,听闻秋霜洁有国色,而女史绣娘又是风姿绰约的美人,必定争睹芳容,一饱眼福,如此便能在第一时间发现,绣娘其实是熟人。
  偏偏阙牧风浪荡子的人设就是层皮,名实不符,奔赴玄圃、回防钟阜,乃至带赵阿根往不应庐铸造飞还令……诸事纷纷应接无暇,哪有闲心瞧人家女眷?因此错失了关键情报。
  卢荻花麾下的“荻隐鸥”曾调查过绣娘的背景,文档父亲亦交他过目,以备不时之需。只知她以“兰姑”、“连三娘子”等化名待过几处风月楼子,规模无分大小,都是只做体面生意的上等销金窟,而非是低三下四的妓寨娼寮,存够了钱便自行离去,线索也跟着断在这里。
  须知秦楼楚馆最不问来历,只要皮囊销魂,肯卖肯干,无人在意你曾是何人,来自何处。绣娘待过不只一家,就算能抓出准确的时间轴,也只知她最初是昌平镇“芳旎阁”的连三娘子,连姓没准儿还是“兰”字的误听。
  中,毋须面对那些麻烦、矛盾和纠结——如争取父亲的注目,如不曾在家存在感却无比强大的长兄之类。他无法将目光从女郎背影移开的原因,与她迷人的胴体、神秘的气质毫无关系,而是他直觉自己识得这名女子,曾熟悉到难以忘怀的程度。
  但阙牧风不曾在阙府见过她。上回与此殊相见,正是在弹剑居——自然是旧的那个——燕犀是母亲的贴身侍婢,未得允可,不能擅离阙府,故舒意浓让她盯梢的对象,必是由阙府而出。然而这一位……怎能出现在阙府里?
  “舒……少主让你盯着兰大家做甚?”
  青年为压低声音,不得不挨近燕犀。“兰大家又怎么会在府里?”
  若换成别家宅院,此节便未必突兀,乃至顺理成章。毕竟引退的花魁嫁入豪门充任嬖妾,堪称美事,这本就是风尘女子的一条好出路,有幸若此,可以说是功成身退了。
  但阙入松夫妇恩爱情笃,子女众多,既无延嗣的需求,父亲亦不好女色,未曾纳妾。兰大家即使洗尽铅华,阙府内也没有她容身的地方。
  “……谁是兰大家?”
  燕犀被他滚热的喷息呵得颈耳丝痒,皱眉稍避,低道:“少主让我盯着秋家褓母。”巧致的尖颔微微一努,示意便是廊中的女子。
  秋霜洁的女史奶妈……是那位绣娘?阙牧风心头一动,突然间所有零星的碎片自行拼凑起来,青年恍然大悟,但无论如何都不信是巧合。
  秋家主仆随大队从天霄城移到钟阜,沿途都坐在车里,便是用餐歇息也绝不下车,是以阙牧风并未见过二人。他若真是登徒浪子,听闻秋霜洁有国色,而女史绣娘又是风姿绰约的美人,必定争睹芳容,一饱眼福,如此便能在第一时间发现,绣娘其实是熟人。
  偏偏阙牧风浪荡子的人设就是层皮,名实不符,奔赴玄圃、回防钟阜,乃至带赵阿根往不应庐铸造飞还令……诸事纷纷应接无暇,哪有闲心瞧人家女眷?因此错失了关键情报。
  卢荻花麾下的“荻隐鸥”曾调查过绣娘的背景,文档父亲亦交他过目,以备不时之需。只知她以“兰姑”、“连三娘子”等化名待过几处风月楼子,规模无分大小,都是只做体面生意的上等销金窟,而非是低三下四的妓寨娼寮,存够了钱便自行离去,线索也跟着断在这里。
  须知秦楼楚馆最不问来历,只要皮囊销魂,肯卖肯干,无人在意你曾是何人,来自何处。绣娘待过不只一家,就算能抓出准确的时间轴,也只知她最初是昌平镇“芳旎阁”的连三娘子,连姓没准儿还是“兰”字的误听。
  她离开芳旖阁后便改用兰姑之名,在左近绫罗镇的风月首善挂头牌,不像掩盖行踪之人会做的事,更似某种正名之举,往来的依旧是循香而至的老熟人。
  赚满一桶金的兰姑最终来到钟阜城,这回她没打算给人挂花彩当红牌,而是买下这座小院,挂起“弹剑居”的招牌做老板,以兰绣景之名行世。来此饮酒、意气相投的年轻武人们只知她以前当过花魁,都管女郎叫“兰大家”。
  荻隐鸥的文档里并没有弹剑居,毕竟妓女当到自己开了间楼的其实不多,不是这个行当里符合常识的发展。有这种财力的绝对不会想再回到这一行,堪称风尘奇女子的兰大家,最后也跌了老大一跤。
  弹剑居在阙牧风前往遐天谷之前,便有经营不善、觅人易手的风声传出,兰大家并不是夜夜都在小院中压酒抚琴,给狂歌纵饮的浪荡子们助兴。阙牧风记得那会儿常有人打趣说,兰大家这是去借钱给大家买酒了罢?
  她是在他离开后才卖掉弹剑居,去的浮鼎山庄么?褓母和老鸨……她的人生到底经历了什么,才有如许剧烈的变化转折?
  阙牧风始终抱着一丝认错人的可能,但兰大家最棒的就是娇小肉感的背影,以及似笑非笑、看淡一切的神秘空灵……这提灯的身影他曾见了无数夜,自问不会错认,惟此事非同小可,须得有明证才行。
  他决定换个位置,起码要能窥见女郎的侧脸,方能确定绣娘究竟是不是弹剑居的旧主兰绣景。
  燕犀一点都不喜欢做这种事。
  夫人是很好的主子,即使少女并未给他人做过侍婢,也能清楚知道这一点。阙夫人很珍惜下人的劳力,大部分的事都亲力亲为,不爱让人服侍;要求虽严格,却不苛刻,能讲也愿意讲道理,所下的指令无比明确。更重要的是:夫人相信人。
  看见下人在歇息,她会先想到是不是身子不适,又或已完成了交待的活儿,而非“你一定在偷懒”。夫人从不避忌说自己是牧羊女出身,总是边说边笑,还会拿来打趣,一点都不担心下人会在背后笑话她。
  后来燕犀慢慢觉得,夫人应该不是不怕,而是不在乎。哪怕真有人取笑她,哪怕那样的讪笑何其恶意,也伤不了夫人,像微风吹拂一般。人何必同风过不去?
  而且夫人很疼爱她。她能与夫人同桌吃饭,夫人老爱给她夹肉,不是那种带著和蔼的笑容劝食的殷勤,而是理所当然地把肉甩她碗里,瞟都没多瞟她一眼。“多吃点。”夫人低头继续扒饭。“打拳得长肉,你太瘦了。”
  “可我屁股大。”她小小声说。
  夫人噗赤一声差点噎著,握着筷子以拳背猛追胸口,忍着笑白她一眼。“你又不用屁股打拳。屁股大好生养,我屁股也大,你看我生了几个?少萝唆,吃!”
  她每天都想待在夫人身边,就算瞎转悠也好,偏偏少主将她讨了去。
  明明皓雪更想服侍少主的,燕犀心里清楚得很。她说少主漂亮极了,乃是世间男子无不为之倾倒的“妾颜”,瞧着就像作梦似的,又像一幅图画,怎么瞧都瞧不腻。
  “啊啊啊,我以后不求你喊我‘姐姐’了,”皓雪瘫在床里胡乱蹬腿,绣花鞋尖上缀的鹅黄绒球活像惊得扑翅乱跳的小黄鸡。“我和你交换好不?少主真美死我啦,简直同仙女一样。”
  “我也没喊过你。”燕犀小声说,硬生生把后头的“我跟你换”咽回肚里。以前大小姐还未出嫁时,据说皓雪也成天嚷着想去大小姐院里,理由也是大小姐“同仙女一般”,不带换词儿的,八百年都同一套。
  但少主练剑确实好看。她的剑乍看很快,致命处却与快慢无关,是既刁且准,那样刁钻的出剑方位却无一丝勉强,动念即至,收放自如,这份精准委实好看得不得了。燕犀不通刀剑,却能从中看出少主所费的汗水血泪,旁观时不免以身代入,屡战屡败,却乐此不疲,稍稍扭转了因皓雪而生的、乍见少主时的肤浅印象。
  只是万万想不到少主会让她当细作。
  初闻请托时,少女著实吓了一大跳,以为露出马脚,甚至有股冲动想问少主,是不是自己天生有什么特殊的气质,瞧着就像奸细。没想到少主比她更不好意思似的,以指尖卷著汗湿的细柔长鬓,娇婉的笑容略显腼腆:
  “在山上,我习惯让我的婢女做这种事,没想太多,随口便说啦。你一定很困扰罢?若不愿意,我可以找别人。”
  “为何要监视她?”燕犀更在意这点。秋家主仆虽非阶下囚,也不是能大咧咧走出阙府的身份,两人居住的客院内外有层层把守,进出的仆妇婢女更是现成的眼线,何须把任务交付给她?
  “打出天霄城起,绣娘便在我方严密的监控下,未曾有片刻松懈。”
  少主解开缠腰,褪下被汗水浸透的上襦和单衣,比新雪更耀眼白皙的肌肤令人难以直视,燕犀下意识地垂落目光。
  然而真正无法回避的,是女郎微带汗潮的沁人体香,既鲜烈又好闻,嗅得少女心头扑通乱跳,须极力抑制遐思,才不致失态。
  “但昨儿在府里抓到了细作,或许从今天开始,监视的人手不得不抽调到外边去。绣娘若是身无武功,又或没有别样心思,那便罢了;若非如此,盯梢的压力一去,就是她有所动作之时。
  “为此我需要你。”
  少主俐落地褪得一丝不挂,以拧干的清水棉巾细细擦拭,修长健美的胴体玲珑有致,非但无损于女子柔媚,反而更添诱人魅惑,美到连同为女子的燕犀都觉意马心猿,差点忘了递上新的骑马汗巾。
  “你是夫人的亲信,十分显眼,一般这样的人不会担任尾随跟监的工作,反而容易得手。”少主穿好衣裳,笑着对她说:“况且,万一绣娘的武功高到所有人都看不出来,我以为凭你的身手应有机会能平安脱身,总比选皓雪来得稳妥。”两人都笑起来,心照不宣。
  “少主相信我么?”最终她仍忍不住问。
  便以燕犀的年纪和阅历,也知此问多馀,上位者不会轻易透露真正的想法,况且几句漂亮的场面话就能打发的事,用不着认真应对。
  岂料正理著如瀑浓发的少主凝神思考了片刻,道:“我应该是信的罢?我信夫人,她看人很准的。她若信你,我自然也信。”展颜一笑,霎如冰霜消融,满室生春,艳得令少女又不禁生出回避的形秽之感。“我师父跟我说过一句话,叫‘以拳交心’。认真打过的对手,往往能互相理解,心意相通。
  “我每日练剑时,总觉身畔有股极迫人的凝练气势,如影随形,能激发与之相抗的本能,练得益发起劲,许多独练时不易克服的关卡,乘着这股不服输的对抗意识,轻轻巧巧便能越过去,收获甚丰。
  “以此观之,我们也算是以拳交心了吧?虽然我拳脚功夫稀松平常得很。”
  “我也不懂剑法。”燕犀小声道,两人相视一笑,真有心意相通的感觉。 cool18.com

  第五七折 谁曰无衣 异兽神禽 cool18.com

  这是她初次直视少主的眼睛。
  那双潋滟明眸仿佛能将人吸进去似的,感觉再多看片刻,心中的秘密就会被汲引而出,少女下意识地回避开来;低声向少主告罪之后,赶紧抱着她换下的衣裳快步离开。
  少主不是随便说说,那天府里果然出了翻天覆地的大事:
  行云堡须于鹤带领其他几家,趁老爷赴宴之际登门寻衅;有个奇怪的女人一下扮皓雪,一下扮绣娘,明明五官不一样,连身形高矮都不同,却予人维妙维肖的悚栗之感,而少主竟不觉有异,吩咐燕犀尽力配合。她还同那有着一头狮鬃也似的张狂硬发、身形高大的独眼男人打了一架,本以为会被狠狠责怪,谁知夫人却还是夸奖了她。
  “下回在宾客面前,言行都要更谨慎些。这事若是落在老爷眼里,肯定要挨罚的,我也不好替你求情,何苦来哉?”
  夫人特别将她叫回跟前,摒退馀人,殷殷叮嘱。
  “但你打得挺好。遇到那种欺负女人的王八蛋,不用留手,捶死便是!有事让他们来找我。”这应该是夸奖吧?少女被夫人宠溺地揉着发顶,心中仿佛有漫天的蝴蝶在飞舞。
  卢荻花——她后来才知道奇怪的女人叫这个名儿,是与老爷并列天霄城四大家将的大人物——扮成洗头的李月华的模样离开后,府里明显少了些人,果然卢荻花麾下的“荻隐鸥”密探不知何时被安插进了阙府,秘密监视绣娘。
  起先燕犀以为是少主多心,老爷特别加强了秋家主仆的护卫,怕连苍蝇都飞不进。她这几天在客院附近瞎转,好不容易捱到今夜的晚膳结束,打算禀报少主后便回房歇息,忽见换了一身低调靛青襦裳的绣娘提灯往后门行去,不由一凛,赶紧尾随。
  绣娘并未刻意隐藏身份,沿途所遇婢仆,无不亲切与她打招呼,甚至停下来聊几句家常,气氛闲适,半点也不可疑。
  她先是向一位婢女商借香粉,说是小姐要用,继而向掌管库房的季嬷嬷要块皂角……在总有人陪同或领路的情况下,渐渐向后门处移动,最终跟在几名返家过夜的婆姨,和像李月华那般入府干活儿、完事后准备离开的外边人身后,就这么顺理成章出了阙府。
  看门的家丁倚着棍棒,与相熟的外边人聊得起劲,外敌退走、解除警戒的松弛之感,以及上巳佳节的愉悦气氛彻底浸透了这帮仆役,谁也没留心到底放了什么人出去。
  但燕犀偏偏没法出这扇门。她是夫人的侍婢,全府上下都认得她这张脸,而押印了卖身契纸的婢子未持年休文牒,是没法离开主人府邸的。少主交托任务之际,两人显然都没想到这点,舒意浓约莫不懂底下人的日常琐细,而燕犀则不以为真有跟踪绣娘出府的可能性。
  少女没有绣娘一霎间变得毫不起眼、千娇百媚的俏脸倏忽失色,连背影都无半分存在感的神奇本领,焦急地匿于树影中,贴墙缓进,却无法阻止绣娘离开——其实也不该阻止。少主让她跟踪绣娘,是瞧瞧她去了什么地方、见了什么人,做得什么事,而非让这条线索断于金风巷的高墙之内。
  燕犀银牙一咬,觑准绣娘跨出高槛的瞬间,点足跃上墙头,疾掠至檐椽交角的暗影间静候片刻,才见绣娘自脚下行过,不急不徐,十分悠闲。女郎腴臀款摆,柳腰绵弹,走着走着将要转过墙角,燕犀正欲跃下,忽一阵风迎面吹来,吹得少女发丝飘扬,襟袂猎猎,仿佛在风中滑翔般,忍不住眯起杏眸,迎风驻足,差点错失女郎踪影。
  原来……这就是自由的感觉么?
  少女心里想着,匆匆跃下墙头,快步跟了上去。
  她到阙府不过三年馀,感觉像是过了大半辈子。起初的三个月最是难熬,每晚都想翻墙离去,却无法这么做。在府里吃的、穿的,就连睡房被褥都是前所未历的好,同侪友善,主子明理,简直无可挑剔,但燕犀像被上了枷锁镣铐一般,沉重得几乎直不起腰。
  夫人待她越好,少女便越觉难以负荷,近期她才渐渐习惯不去想这些,当作无事就好,她就是个幸运的小丫鬟,摊上了能待一辈子的好人家。
  街市的人潮熙攘并未对少女造成干扰,她原本便不爱热闹,人多的地方总让她不自在。不知是否因为此故,过往和爹爹在街头卖艺时,生意总是十分冷清。
  “爹教你的拳,不是打着好看的。”爹爹安慰她。“好看的拳打不了人。”
  “那……还是我们对练好了?”小燕犀灵机一动。她最爱同爹爹对练了,那种拳眼贴面削过、劲风如刀刮体的刺激感总让女童头皮发麻,比吃辣椒糖更有趣。
  “对练比花架好看得多,赏钱也能多些。赏钱多了有肉吃,爹爹也能吃酒。”
  爹爹笑眯了眼,眼角的鱼尾纹深若刀镌,宠溺揉着她泛黄的薄发顶。“那可就太多啦,若有方家,真功夫不免教人瞧了去,日后对上要吃大亏的。我们家的拳天生即有敌人,便不与人争,也要防人找上门。来,再背一遍给爹听,看我们家燕犀长不长记性。”
  我记性儿可好了。女童抬起下巴,噘着肉都都的小嘴,神气活现地背诵著:
  “十三神禽,双十异兽,兽禽相血食。烈爪金鬃谁称冠?踏蹄血杀夜龙寒,乘火赤豹灵犀角,鳞鲤玉京齐穿山——”
  燕犀回过神来,才发现二少爷拉着自己悄悄挪身,小手反扣制其臂膀,阻止青年冒进,低声质问:“你做什么?”反被阙牧风以指抵唇,示意她襟声,气都不打一处来。
  是谁先妄动的?让你嘘我!藕臂一沉,手臂被反剪的青年面露痛楚,大概没料到能痛成这样,忙以嘴型讨饶,还能动的那只手拼命比自己的脸,又指著廊间的提灯女郎,表示是要确认其容貌。
  少女没好气的松手,阙牧风呲牙咧嘴地活动臂膀,雪雪呼疼,偏没发出半点声音,想骂他都没门,瞧得燕犀拳头都硬了,后悔没卸脱肩关来著。夫人如此敦厚直率,怎会生出这等嘻皮笑脸、没点正经的儿子!他到底来这种地方做什么?浪荡肤浅,轻薄无聊!
  但再想到阙二小姐和三郎,燕犀顿时无语,只能安慰自己世上哪有完美的人?夫人的短处都不在自个儿身上,已是够好的了。
  少女素不喜与人亲近,迫于无奈,与一名陌生男子并肩抵踵匿在暗处,鬓颊厮贴,声息相闻,满心生厌。但阙牧风就是学不乖,疼完了还想挪位,这回燕犀探臂却抓了个空,只恨自己个小手短,急忙跟上。
  两人猫著腰一前一后,摸到廊底月门边,反到了女郎的前头。从这个角度能清晰望见绣娘标致端方的侧脸,连同前凸后翘、玲珑浮凸的惹火身段,俱都瞧得一清二楚。
  “……真是她。”阙牧风喃喃道,回神压低嗓音凑近。“她便是绣娘?浮鼎山庄秋家小姐的女史?”
  燕犀忍受着沁人的男子气息——并不是说二少爷不好闻——凝眸半晌,防著再遇上卢荻花那样的异人,反复确认后才慎重颔首。
  “兰大家她……为何会到浮鼎山庄去做奶妈?”阙牧风抱臂抚颔,不依不饶,燕犀却对二少爷的感慨毫无兴趣,白眼都快翻到了小脑袋瓜顶,蓦地一肘撞在他肋间,“嘘”的一声直怼脸上:
  “有人。”让你再嘘啊,解气!少女忍着嘴角扬起的冲动,板起俏脸压低他的头,两人挨着缩入阴影之中。
  一名男子从假山间行出,绫罗绸缎的丝滑光泽回映着灯晕,周身似罩着一层浮霭,但从燕、阙二人所在处,只见得他肥大的外褂袍袖,还有底下戴了锦缎介帻的乌纱进贤冠;除了连燕犀都能看出的料子华贵,完全没有可供辨认身份的依凭,遑论五官形容。
  男人的肢体动作略嫌浮夸,撩袍下阶的样子仿佛真是从山道里行出,另一只手从抛甩的袍袖中一伸一抬,掌心朝天,如扮戏文的登台开场。绣娘停步驻足,略微抬高灯笼,抢在男人开口前福了半幅,清了清嗓子,朗声道:
  “大爷久见。您让我来,我便来了,是念著当年买楼的恩情,恐阙二爷那厢生出误会,不便久留。大爷有吩咐绣娘处,但说无妨。”
  阙牧风心想:“‘大爷’?哪个大爷?谁买了谁的楼?便未连名带姓,好歹提个尊衔。这钟阜城内怕没有万儿八千个大爷,此人竟会是谁?”总觉有一丝异样,却说不上哪里怪。
  男子嘿的一声沉默片刻,才笑着说:“兰姑,当年你把弹剑居卖给我时,可不是如此生份的。多年未见,我今夜便是瞧一瞧故人过得好不,也尽说得过去,何苦如此冷淡?”
  绣娘的神情不咸不淡,微扬的姣美唇勾很难说是“笑”,只觉清冷如月。
  “我给大爷捎信商借银钱那会儿,大爷也说了,江湖救急不救贫。浮鼎山庄要卖地、卖楼,乃至出卖名刀名剑,有生意便谈生意;若无生意可谈,不知还能谈什么。我觉得很有道理,牢记至今。”
  这便连起来了。阙牧风暗忖。
  连“荻隐鸥”都没能刨挖出绣娘就是花魁兰绣景,这“大爷”却能知悉,盖因他自始至终都是知情者,兰大家非但未曾隐瞒,到浮鼎山庄之后甚至写信同他借过钱,只是碰了个软钉子。听女郎的口气,显然一直记到现在,未能释怀。
  这也能佐证“绣娘”不是伪造的假身份,而是青楼出身,无从查起。兰大家若有意与过往一刀两断,写信给旧日金主,替现在的东家借钱,未免过于愚昧,颇违此理。
  那“大爷”过份爽朗的笑声听著尴尬得很,约莫他自己也知道,频频搓手道:
  “兰姑,我不就是爱做生意么?阜阳秋家既有地产,又富库藏,秋拭水秋老爷的名声忒大,虎死留皮,犯不着借。我一直等着你给我回信,等到了今天,以为秋家看不上我,没想与我做生意,实不是不肯借你。”
  绣娘叹了口气,显然懒与他分辩,幽幽说道:“大爷当年以高于行情的价钱,盘下我那破一名男子从假山间行出,绫罗绸缎的丝滑光泽回映着灯晕,周身似罩着一层浮霭,但从燕、阙二人所在处,只见得他肥大的外褂袍袖,还有底下戴了锦缎介帻的乌纱进贤冠;除了连燕犀都能看出的料子华贵,完全没有可供辨认身份的依凭,遑论五官形容。
  男人的肢体动作略嫌浮夸,撩袍下阶的样子仿佛真是从山道里行出,另一只手从抛甩的袍袖中一伸一抬,掌心朝天,如扮戏文的登台开场。绣娘停步驻足,略微抬高灯笼,抢在男人开口前福了半幅,清了清嗓子,朗声道:
  “大爷久见。您让我来,我便来了,是念著当年买楼的恩情,恐阙二爷那厢生出误会,不便久留。大爷有吩咐绣娘处,但说无妨。”
  阙牧风心想:“‘大爷’?哪个大爷?谁买了谁的楼?便未连名带姓,好歹提个尊衔。这钟阜城内怕没有万儿八千个大爷,此人竟会是谁?”总觉有一丝异样,却说不上哪里怪。
  男子嘿的一声沉默片刻,才笑着说:“兰姑,当年你把弹剑居卖给我时,可不是如此生份的。多年未见,我今夜便是瞧一瞧故人过得好不,也尽说得过去,何苦如此冷淡?”
  绣娘的神情不咸不淡,微扬的姣美唇勾很难说是“笑”,只觉清冷如月。
  “我给大爷捎信商借银钱那会儿,大爷也说了,江湖救急不救贫。浮鼎山庄要卖地、卖楼,乃至出卖名刀名剑,有生意便谈生意;若无生意可谈,不知还能谈什么。我觉得很有道理,牢记至今。”
  这便连起来了。阙牧风暗忖。
  连“荻隐鸥”都没能刨挖出绣娘就是花魁兰绣景,这“大爷”却能知悉,盖因他自始至终都是知情者,兰大家非但未曾隐瞒,到浮鼎山庄之后甚至写信同他借过钱,只是碰了个软钉子。听女郎的口气,显然一直记到现在,未能释怀。
  这也能佐证“绣娘”不是伪造的假身份,而是青楼出身,无从查起。兰大家若有意与过往一刀两断,写信给旧日金主,替现在的东家借钱,未免过于愚昧,颇违此理。
  那“大爷”过份爽朗的笑声听著尴尬得很,约莫他自己也知道,频频搓手道:
  “兰姑,我不就是爱做生意么?阜阳秋家既有地产,又富库藏,秋拭水秋老爷的名声忒大,虎死留皮,犯不着借。我一直等着你给我回信,等到了今天,以为秋家看不上我,没想与我做生意,实不是不肯借你。”
  绣娘叹了口气,显然懒与他分辩,幽幽说道:“大爷当年以高于行情的价钱,盘下我那破旧小楼,迄今我仍铭记在心,大爷派人捎来口信,不敢不来相见。大爷有何见教,请直说了罢。”白灯笼轻晃了晃,似是心情起伏,强自遏抑,未全形诸于外。
  那人安静片刻,才沉吟道:“天霄城——”
  “庇护我主仆俩于危难中,”女郎打断他。“我信少城主,不信须长老。至于秋老庄主的藏宝,我既没见过,更不知是否真有,我家小姐心智有缺,于此亦是一无所知,这不是愿意与否的问题,而是有心无力,无从帮起。
  “大爷若要为须长老做说客,乃至强迫我主仆改换阵营,恕绣娘难以从命。”袅袅娜娜行了一礼,转身离去。
  “且慢!”那人急急迈步,抢到女郎身前,举臂拦阻。因两人易位之故,灯笼映亮了男子的面孔,阙牧风终能看清他的长相:
  男人约莫四五十岁,面孔油亮,方头大耳,生就一副讨喜的富贵相,唇髭浓密如厚厚的齐眉浏海,教人不禁想像他喝蛋羹时,该是何等狼狈。微红的狮头鼻看得出长年浸淫于美酒香醪,也可能来此之前喝过几巡,微醺未褪,仍带三分酒意。
  形貌透著酒色财气,难免印象欠佳,但男子那与上唇厚髭同样茂密、略呈八字的乌浓刀眉,大大缓和了富贵逼人之感,仿佛随时都在笑的眯眯眼和红润苹果肌亦极招人好感。
  如此趣致的长相,看一眼便决计不忘,阙牧风确信自己从未见过此人,但他离家六年,过去在钟阜时也不甚热衷于大人间的应酬,识人有限,做不得准。
  可以确定的是:从“大爷”毛手毛脚拦路的颟顸,可知并无武功根柢,步履虚浮不似作伪,体力亦甚不济,才一动便已气喘吁吁,面色微变。
  “兰……兰姑,既来了,听一听须长老怎么说也不亏。做生意嘛,货比三家,本是常事。若觉须长老在理,金风巷那厢也毋须再回,你家小姐我自有法子接出,保管三两天内,你主仆俩便能团聚。”
  (糟糕!须于鹤居然也在这里!)
  阙牧风忽然意识到“大爷”的身份,对照他买下弹剑居小院并著整片街区,扩建成如今这般千门万户气象的豪奢手笔,多半八九不离十。
  绣娘的语声本就轻柔,兼且逆风而出,转身后听不见她说了什么,“大爷”却坚持不肯让道。正自僵持,蓦听院外一人朗声长笑:
  “小娘子!既然来了,何必急着走?如此良宵,与大爷把酒赏月一叙旧情,同衾共枕,温存些个,岂非妙哉?”
  大笑声里,魁梧昂藏的巨汉从另一头行入,满头硬鬃竖如剑戟,虎步龙行,气势逼人;虽无金甲,却有巨灵神降的烜赫之威,眇目覆的乌鲛眼罩瞧着十分狞恶,与霜亮的白牙交相辉映,分明是妥妥的人形,不知怎的竟有几分兽化之感。
  阙牧风未见过这厮,但渔阳的独目高手不多,外门功夫要练到如他这般英华隐隐、欲发不发,气势具形,若有实质,堪比一流内家高手的境界,更是屈指可数。与须于鹤、“大爷”份属同一阵营的,也只一位,便是来自“烟山北望”烽烟楼的宇文相日。
  以武功造诣言,这厮没准比须于鹤老儿更加棘手。阙牧风无从判断反天霄城同盟有几位高手在此,若仅宇文相日一人,凭他与燕犀联手,要带走绣娘应非全无机会。
  燕犀与宇文相日在堂上交手一事,阙家二郎已有耳闻,宇文自恃身份,想必未出全力,但小丫鬟难保也没留着一手;以二敌一,或可抵消带走绣娘的劣势。逼不得已时,他更不忌讳弄一弄“大爷”,杀它个不得不救,首尾难顾。
  打定主意,一摇身畔少女:“要打架了,你行不行?”惊觉燕犀浑身僵硬,肩头湿凉一片,异样的滑腻隔着薄衫亦能察觉。连推几下少女才回神,见宇文相日现身,娇躯微震,咬牙道:“那厮极是难斗,让我来。你先带绣娘走。”
  阙牧风哭笑不得。他在遐天谷统领近两百人的“鹘鹰卫”,一呼百诺惯了,不料今夜却被个小小丫鬟随手指挥,还派给他护花后送的好差使。“我谢谢你啊。别把人揍哭了,怕他爹妈上门理论。”
  燕犀跃出树影,直到鞋尖踏地、威风凛凛拉开拳架,才突然噗赤一声笑出,没能喊出“放开那个女的”之类的经典台词,意外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。
  阙牧风又气又好笑:“你这笑话反应有点慢啊。不知打起来怎样?”母亲将燕犀的拳脚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,那股子骄傲的神气,甚至没察觉到亲生儿子有些吃味。
  只比少女稍慢一步,阙家二郎与燕犀并肩而立,恰与驻足狞笑的眇目浪客、于廊间僵持的两人形成等边三角,厚皮涎脸地嘻笑道:
  “风月之地,黑灯瞎火的,拦住良家妇女不让回家……啧啧,这种不堪听闻的缺德事,烟海望的人贩子干也就罢了,林罗山林大爷可是体面人,金枝玉叶尊爵不凡,不会这么下作的罢?”
  那“大爷”不是别人,正是根昌号的东家、南方大埠号禺城来的富商林罗山。
  他笑嘻嘻地打量了青年几眼,竖起大拇指:“这位应该是大名鼎鼎的阙家二郎罢?这张俊脸同阙二爷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,真个是玉树临风,潇洒不凡哩!连逛窑子都不忘自带珍馐,边吃边逛,两不耽误,确实是行家。”
  阙牧风就没指望他老实应对,毫不在意,耸肩笑道:“早知是林大爷的物业,怎敢不先打声招呼?便无折扣优待,起码也要同林大爷喝几盅。只不过这位绣娘女史乃是敝府座上宾,容小子先将她送回府上,再来与大爷吃酒。”
  林罗山哈哈大笑,连那独特的南方腔调都泄露了出来。
  “我与兰姑相识时,二郎怕还在上一世人,未曾投胎;在走进弹剑居前,她许是二爷的客人,这会儿却是我的了。二郎要留下吃酒不妨,从我的地盘上带走我的客人,怕是有些说不过去哩。”一使眼色,宇文大步前行,等边三角迅速压扁,转瞬独眼大汉便已拦在双方之间,也不过就跨出几步而已,快到青年不及反应。
  阙牧风遥见绣娘俏脸煞白,娇躯微微颤抖,想让她奔离林罗山身畔、再伺机接应,看来也是不能的了,暗叹一口气,解下背后的大剑,却被燕犀按住臂膀。
  “我说了,让我来。”少女目不斜视,直勾勾盯着抱臂狞笑的浪人,神情十分认真。“你砍不了他。”
  阙牧风哑然失笑。
  “你这是看我不上?”
  燕犀浑没听出双关,老老实实摇头。“他衣下有甲。”
  “没听见叮咚响。”若非金铁锻造的板甲或锁子甲,皮铠镶钉一类的护身衬里是挡不住双手剑的,阙牧风根本没当回事。岂料少女仍是摇头。
  “听过《兽禽相血食》没有?”她低声问。
  《兽禽相血食》在东海名声不显,却是北域流传已久的武林轶闻。“北域”一说,盖指北关全境,以及东海、央土、西山三道北端,与北关交界处;渔阳介于东北两道间,受北关风物的浸染不下于东海,阙牧风出身武林世家,自是耳熟能详。
  所谓“兽禽相血食”,既是武功,也是门派,共计三十三家,俱以飞禽走兽为象,分“十三神禽”与“双十异兽”;禽相篇全是兵械,兽相篇则为拳脚,由来已有数百年。民间说部有称千年的,咸以为是小说家的夸示,武门多不采信。
  “篇”字系由名单而来,据说最初卅三家之名分缮于两榜,故尔名之。
  这三十三家彼此相斗,循环不休,起因为何无人知晓,如同卅三之数最初是由谁人订下、缘何而订,早已无从追索。只知故老传言:最终打败所有神禽异兽、卓尔立于卅三家之巅者,将独占一个无敌于天下的秘密。
  有人说是武功,有人说是神兵利器,也有说是藏在枵空的山腹内,足以组建一支百战雄狮的财宝……为揭开这个终极奖励的真面目,一场绵延数百年之久、卷入无数高手才人,似无尽时的血腥鏖斗,就此揭开序幕。
  迥异于寻常的江湖仇杀或武林争雄,“兽禽相血食”有着明确的诉求,不仅要打败一榜同列的流派,更须取得其传承——
  但,拥有武功秘笈,便算是传承么?还是精通武技之人才是传承?人都被你打败了,要他的武功何用!规则不够清晰,目标不够具体,竞赛无从确立,遑论延续千载。
  故“兽禽相血食”竞逐的标的极之明确,就是各家皆有的象征之物,禽相篇称“兵玺”,兽相篇为“拳证”,决斗前双双出示,确认资格;血战告终,胜方便能一并带走。
  为防缠夹,或许也是兽禽之兆的野性使然,虽无明文规定,血食之战的失败者多以身殒坐收。相血食的语意正是“相食以血”,抢夺或保卫证玺失败的一方成为胜利者的给养,此乃天地常律,再也自然不过。
  阙牧风小时候非常向往神禽异兽间的死斗,想像执著于拳剑巅顶的狂人们分立两端,或行海滨,或在雪原,或于绝崖峭壁间,彼此扔出玺证后,舍生忘死地展开激战——
  那画面既残酷又美丽,令男童深深着迷,与骧公武皇的救世冒险是截然不同的滋味,但两者都棒极了。
  忘了是哪一天,应是惨绿少年时的某个瞬间,阙牧风突然醒悟:世上若真有名为“兽禽相血食”的武者,无一不是江湖的边缘人,武林的失败者,乾坤一掷、身死道消的决斗注定什么也无法累积,什么也不会留下,存于故事里或令人血沸,但在现实中就只是场悲剧而已。
  小阙牧风或从那一刻起,便正式告别了天真无忧的童年,一夜长大。
  事实上,“兽禽相血食”内的卅三家,如今以门派形式存在者寥寥,印象中仅央土西北部传承《白猿锁离功》的仙猱门,以及在西山与金刀门互为犄角、传承腿法绝艺《骏极刀》的天马峰等,纵有其他,也是阙牧风数之不出的寡小暗弱,不值一提。
  曾称雄北关的大派“猿臂飞燕门”,据说与《兽禽相血食》亦有关联,然而坐大之后,刀法射艺早已脱胎换骨,摆脱旧日源流,便在全盛之时,也不曾听闻门内有兵玺拳证的存在,故未列名于卅三家的榜单中。
  至于单枪匹马闯出名号的血食篇高手,则有北关道威名赫赫的旃州节镇、人称“兽王”的解福瑞以《狮王爪》享誉武林。此人原是碧蟾末年盘据旃圪两州、自号“白狼王”的浑邪乞恶麾下,后来响应定王号召,率部反抗残暴的浑邪乞恶,在旃州大战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,战后驻守旃州至今。
  但《狮王爪》一系还有几个跑单帮的自了汉,解福瑞的这些个远近同门——兴许他们也不承认是——散于北域武林的黑白两道,难成气候,有说他们瓜分了《狮王爪》的拳证,多年来谁也不服谁,宝物迟迟无法合而为一。
  在阙牧风的想像里,《兽禽相血食》的拳证兵玺应该是类似铜牌虎符的物事,能一分为二倒也还罢了,四五人瓜分是个什么画面?纸片撕著玩儿么?
  及至听她悄声问起,一瞧宇文相日那满头硬鬃、狮头狮脑的模样,青年不由一凛:“莫非这厮也是《狮王爪》的传人?”更不能让少女独个儿上了。兽王威震北关,白狼王那堪抵一州之地的脑袋,据说就是给他连著颈椎一爪摘下,武技非同小可。
  “不确定。”燕犀无意缠夹,眼见二少爷是决计不肯乖乖走人的,明快俐落地说:“一起上。砍中他你就退。”没等回话,娇小的身躯一拧,旋风般扑向宇文相日!
  直到阙牧风动身前,燕犀已绕著独眼巨汉打满几匝,粉拳疾捣如狂风骤雨,肩袖裙摆几乎失形,但见一团雪酥酥的衣影,在宇文的前后左右飞旋,足不沾地,贴肉击打的啪啪响令人心惊肉跳,听著都痛起来。
  (好……好快!)
  他才知母亲半点也没夸张,恐怕还是说得太保守了。方才凑近逗弄她时,燕犀若未认出是他、及时收手的话,阙牧风都不知能保住几枚牙齿,断几根肋骨乃至手臂大腿什么的,也是刚好而已。
  拳快力浅,乃武门的常识。但少女的打击声听著更似鞭响,且响于拳落之前,出拳却无烜赫的呼啸,居然是穿甲手一类的透劲;以她的年纪,就算打娘胎里开始练功,也难有相应的内力修为,是把外门功夫练透了才得如此。
  宇文就算真披了锁子连环甲,燕犀的拳劲也足以透甲钻入,反倒是她令人目不暇给的高速动作难以联手配合,阙牧风根本找不到插手的空档,半天仍持剑在外圈游走。
  但少女毕竟是肉做的,气力终有尽时。
  鏖斗间,她一拳照准巨汉左肾,拳面突出指节作钻心状,这原是凌厉的杀著,却被宇文掖肘挡住,由毫厘间的微妙速差,浪人敏锐嗅到“死丫头累了”的信号,果断地弃守为攻,拳爪齐施,全不留手;燕犀接连避过,速度却明显慢下来,整个人被锁进巨汉的攻势泥淖里,越闪越黏,渐渐缓不出手回击,以两人体型相差之悬殊,防御于她乃是至极劣势,顿时险象环生。
  但寻隙钻入的可不只是宇文而已。
  剑光一闪,巨汉不得不拉开距离,大开大阖的《卫江山剑》简直就像为了斫断这般巨塔而生,纵横皆杀,迫得宇文不住闪避;阙牧风一斩之后忽连人带剑缩成一团,猱身欺进宇文的臂围里,双手大剑贴与身合,不像兵刃更似雪橇,快到不及瞬目。
  乘剑“滑”入的阙牧风嘴角一扬,剑尖疾吐,倏如灵蛇出洞,直标中宫!即使巨汉尽力扭避,剑刃仍深深轧过腹间,“嚓”的一声裂帛响,这微黏的咬合手感是削进了脂肪层、乃至肌肉脏腑才能有。
  ——中了!
  阙牧风旁观赵阿根与天痴之斗,于“龙跨千山”石刻有全然不同的体悟,始知竟有这般运用筋肉的奇异法门,跳脱已知的内外功体系,成为内息蛮勇之外,第三支可用的奇兵。
  他以《卫江山剑》挥斩,未待势尽,改使家传的《乾坤双剑》藏剑于身,按理已无腾挪的馀裕。阙牧风却以新悟的运劲法门再挤出一小股肌肉的爆发力来,直挨进宇文相日怀中,哪怕仅递出一小截剑尖,也能靠着速度与两人交错的动能,狠狠割开巨汉的腹肌,重伤脏腑!
  青年奇招得手诸力放尽,正欲缩身以肩背着地,避免被怀中的大剑割伤,蓦听脑后风至,但宇文若强行回身出手,莫说腹创开裂,肠子怕都能硬生生挤出,却又如何能够?
  ——万没料到,这厮是敢于同归于尽的狠人哪!
  (完了……大意!)
  千钧一发,一人横里将他撞开,举臂一挡,“嚓!”袖管迸裂,起脚蹴中巨汉腹间。此招她在阙府大堂便已用过,二度遭遇仍快得宇文猝不及防,迳以腰腹受了这脚,燕犀藉势后跃,拉着踉跄而起的二少爷再退些个,娇小的身子依旧挡在他的身前;虽未回头,口气分明是带著责备:
  “不说了让你砍中就退么,等过年?”
  “……我也想啊。”
  阙牧风连连苦笑,定睛瞧去,果然切齿伫立的宇文相日不是肚破肠流、一地鸡毛的惨状,腹间并著武者围腰和几层衣衫,清清楚楚划了开来,青年确未失手。
  然而在单衣之下,却露出层层交叠的齐整细鳞,每片约比拇指指甲略大些,泛著温润的金属雾光,似极轻极薄,行动间安静无声,旬为异物。
  金铁锻造之物,勾串起来不可能不发出声响。除了极之轻薄能减少敲击声,还有另一种可能,就是鳞甲黏于底衣之类的依凭上,而非以细铁环连缀起来。
  阙牧风观察到鳞甲的排列有疏有密,像是具有弹性的底衣被雄躯撑开,益发佐证猜想。那活像砍进脂肪层的微黏手感,极可能是底衣的材质所致,但任凭青年绞尽脑汁,也想不到有什么能符合这些条件的材料。
  然后他才留意到身前少女理当裸露的左臂上,覆了层奇特的臂甲,先前必为袖管所遮,是以未见。
  那甲片覆盖住燕犀由腕至肘的上半部分,乃下方镂空的半甲形制,颜色是透出淡淡幽蓝的月牙白,带著珍珠皮光似的雾濛,又有明显的金属半光泽;通体滑润,无有花纹雕饰。纯以人造物言,说是近乎完美,阙牧风简直难有异议。
  这比他想像过的任何东西,都更接近“完美”二字。
  问题出在它的厚度上。
  臂甲贴于少女的肌肤,用肉眼几乎无法辨别其段差,既像纸片,又似另一层皮肤,就长在她身上。莫说锻造,任何材质做到这般轻薄,皆不足以成甲,更不可能挡得住宇文相日一击而无凹损。
  泛著珠光的月白臂甲表面,能见得淡淡的掌纹印子,那是独眼巨汉一掌劈落的如山铁证,像在嘲笑阙牧风似的清晰浮现,恁谁来都无法假装它不存在。
  沿着臂甲而上,于燕犀的上臂处有枚高约两寸的小小臂环,并非一体成形,而是分作前后两三片的样子。因臂肌鼓起,接缝处撑挤开来,露出底下纱帛似的半透明材质,明显有着绝佳的弹性。那不可能是薄纱,他心想。
  事实上任何布帛都不能有如此优秀的延展性,活像某种动物的胶筋。
  臂环再上去则是片小小的、无比浑圆的肩甲,同样如黏贴般覆着少女的香肩,仿佛欲凸显她曼妙的胴体曲线。
  阙牧风想起推她肩膊时,那微凉的滑腻触感。看来他当时碰著的正是这宛若第二层皮肤的薄甲,但摸着不似金铁,虽说凉冷,却是肉身的温度,绝非死物。
  用“被那丫头煨热”的说法或可勉强解释,但这套甲又不只这一处离奇,阙牧风果断地放弃挣扎,不再试图自圆其说。
  “你的‘拳证’原来是随身携带啊。”
  巨汉打量著少女半裸的藕臂,狞笑中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贪婪。不知为何,阙牧风丝毫不以为他垂涎的是美色。“‘雪貂拳’燕景山是你什么人?”
  “是我爹爹。”燕犀峻声道:“你不是《鳞鲤拳》的传人,你之前使的是《狮王爪》。你杀了多少人?”
  宇文相日狂笑起来。“不够多。毕竟,有三十三家对不?”
  “鳞鲤”是穿山甲的雅称,阙牧风一听《鳞鲤拳》之名,便知是他衣底那套细鳞软甲,暗忖:“原来兽相篇的拳证,是这种甲衣的形制。这丫头竟是《雪貂拳》的传人?”他没听过燕景山其人,连《雪貂拳》亦是初闻,可见燕犀之父在江湖上无藉藉之名,一如他当年的猜想。
  但他瞬间便明白两人的话意。
  燕犀说的“之前”,盖指二人在阙府初次交手,那时宇文所使,是与“兽王”解福瑞一脉相承、名列兽相篇的《狮王爪》。燕犀久攻无果,差点著了道儿,事后怀疑他衣底著甲,但没想到会是《鳞鲤拳》的拳证。
  狮王爪传人拥有鳞鲤拳拳证,必是杀人后所夺。
  这厮不仅仅是双十异兽之传,更是个血食杀手,专门狩猎兽相篇中列名的门派传人,夺取其证!
  “大爷,这女娃儿赏了给我可好?”独眼巨汉伸舌舐唇,赤裸裸的饥馋几从红目中喷薄而出,阙牧风心知这同样不为少女的青春丽色,而是更残忍、更血淋淋的臆想。“待我剥了这头小雪貂的皮,给大爷做条貂尾围脖,可暖和了。” cool18.com

  第五八折 舌作嘘嚱 刃劖丹心 cool18.com

  “哎呀,你们这些武林人,没事喊打喊杀的做甚?以和为贵,以和为贵。”林罗山笑嘻嘻地说。“弹剑居还要做生意哩!毋通见红。”顺口又吐出方言:
  “来!兰姑,咱偌久未见,饮一杯是袂伤过份乎?饮了汝犹原欲转去,我绝对袂拦阻,还会请大轿共汝送转去二爷的昔,按呢敢好?”
  阙牧风如同鸭子听雷,但“林一杯”、“二爷欸醋”等零星的词语还是能猜到意思的,应是邀绣娘同饮,喝完保证送她回阙府云云,怎么听都是浪荡子诱骗良家妇女失身的鬼话,认真是一个字也不能信。
  岂料绣娘犹豫了半晌,居然微迈金莲,跟着笑容可掬、殷勤延请的富贵员外郎走进假山,玲珑浮凸的娇腴背影被林罗山遮去大半,片刻便再也难以望见。她没见过阙牧风和燕犀,约莫也不关心他们是谁,相较之下林罗山才是她的熟人,如何取舍显而易见。
  独目巨汉拦住去路,阙牧风心中焦急,低声对燕犀道:“你脚程快赶紧追上,莫教他们与须于鹤会合。”燕犀迟疑片刻,微微摇头,娇躯似有些僵硬。阙牧风瞧不见她的表情,他二人身高差了大半个头,居高临下往前看,只见得她的发顶和覆甲的半裸左臂,无从判断少女真实的心意。
  “我有法子料理他。”阙牧风凑近她耳蜗后低道:“快去!我一动手你就追,我来缠住这厮。”
  燕犀忍不住缩了缩肩颈,微歪著头很痒似的,瞧着像什么小动物,果有几分雪貂……还是该说少女的样子?阙牧风这才意识到自己没拿她当女人看,她那细直的裸臂和既肉感又结实的大腿屁股,全是杀人利器,就是字面上的意思,浑无半点暧昧淫猥的意含,瞧着只让人肉跳心惊,难生遐想。
  而且她的明快干脆也很男孩子气,相处起来意外地自在。
  “我们一起上,才骗得过他。”少女低声道:“我假装主攻,然后让位给你。当心下边,《鳞鲤拳》是地趟功。”意指宇文相日既得拳证,难保无有涉猎拳法,提醒他留意突如其来的滚地攻势,以免被杀了个措手不及。
  一声断喝,少女双腿交错间,于疾奔中起脚,飞身连环,分蹴宇文相日的腰胯胸膛,脚未落地反足勾出,踢中的瞬间藉势再起,对著肩、喉、脸侧三记回旋,整个人凌空急转,除了照准头部的两记膝顶被巨汉以掌拍开,其馀无一落空,“啪啪啪啪啪”的连珠密响未曾间断,一声紧过一声,声声催命。
  这丫头对“联手”二字到底是有什么误解——直到少女猛被巨汉推开,阙牧风才抢进战团,刚好补上空缺,趁宇文立足未稳,挥剑一轮猛砍,也不讲什么招式章法,主打一个乱棒打狗的风中撩乱画风,彻底压制住独目浪人。
  须知拳脚功夫首重下盘,踏步吐劲,立身须于稳固处。但,《雪貂拳》似有在命中的瞬间、借力调整体势的异能,攻击的节奏能借由攻击自身不断延长,一举压垮敌人守势,形成出招连绵、击打时足不沾地,整个人绕著对手飞旋的错觉。
  这使得燕犀的攻击速度异常地快,一被缠上就是连续挨打,快到对手跟队友都反应不过来。
  少女并非无脑抢攻,她挑选的拳脚落点异常毒辣:下阴是人身要害,即使有防护也难以完全隔断冲击,况且为活动方便,甲衣常不及此;胸口“膻中穴”同理,便有鳞甲保护,也不能完全免于透劲入体之害。
  宇文相日虽然高大,动作绝对称不上迟钝,无奈少女之快,凶残地压倒了他的反应速度,只来得及挡开最致命的头部膝顶,以燕犀膝锤之狠,巨汉的掌心骨轮也未必无伤,阙牧风依稀听得“喀喇!”的细响,闻之牙酸股栗。
  与《雪貂拳》仗恃高速造成的扎实损害不同,他的双手剑只消没砍在宇文相日身上,就不会有任何实质损害,即使逼得巨汉狼狈倒退,还不如少女一霎眼间的连环拳腿,五中两落空,其奏功远大于无功处。
  阙牧风心中焦躁,正欲改变模式,交错施展《卫江山剑》与《乾坤双剑》的迥异剑路,以快慢、开阖、短长、大小急遽改变的诡谲之道拿下这厮,眼前巨灵铁塔般的独目浪人忽然消失,青年福至心灵,身法先于耳目往旁边一让,才见宇文相日已着地翻了开去,倒纵著退出战团,仍挡于假山廊前。
  (果然是地趟拳法!这厮居然真能使《鳞鲤拳》!)
  夺取拳证和贯通武技间的因果关系,阙牧风尚未连上,退万步想,就算拳证里刻着拳经——甲里能刻字否、能刻多少且不论——练拳总要时间罢?除非宇文入手《鳞鲤拳》之证已有十年八年,否则此事绝难顺理成章。
  摆脱两人纠缠的巨汉甩了甩手掌,狞笑间难掩痛色,从腰后的披风底下取出一物,雾面的金属半光泽感与细鳞甲衣、燕犀的臂甲如出一辙,显是同源之物,却是只黄澄澄的金黄狮爪。
  阙牧风瞠目结舌,看他随手将狮爪甩开,前后对合装在左前臂上,五指从造型流畅简洁的狮爪下伸出时,掌间已套有薄薄的露指手套般的奇异甲护,掌心由极细极薄的甲条连缀而成,绷带似的甲条在活动之际伸缩自如,流畅得不可思议,活动机构更令人匪夷所思。
  指套甚至保护到了五指根部的末端指节,拳背上的指节处镶著五枚圆钝银钉,可攻可守,望之生寒。
  这无疑是《狮王爪》的拳证——起码是其中的一部分。但更惊人的还在后头。
  宇文相日再次从披风下取出另一具半甲,装于右前臂。
  半甲的形制虽更近于燕犀的臂甲,却与狮爪一般,同样附有甲条连缀的指掌护套和拳背指钉,通体是介于涸血与烈焰间的慑人暗红,爪臂的外观是更苗条纤细的猛兽前肢,似是豺豹一类。
  “应是《赤豹乘火》。”燕犀的声音听著很阴沉。阙牧风和她一样同感不妙。
  “号称兽相篇的快拳之首,身法迅捷无伦。”
  “……比《雪貂拳》更快?”阙牧风希望她断然否认,少女却未接口,凝神戒备,这个反应已足够说明一切。
  宇文相日绝不是没事走在路上,莫名其妙便踢到《赤豹乘火》的拳证。他既杀死了赤色豹甲的原主,便未得到《赤豹乘火》号称“兽相篇快拳之首”的神技,也代表快拳难不住他,连最快的《赤豹乘火》都折于这厮之手,况乎《雪貂拳》?
  “雪貂拳的拳证也有膝甲的么?”宇文相日活动手掌,咬牙露出“嘶——”的忍痛之色,却未真的出声,怡然瞅著神色凝重的少女。“赤手空拳是我托大了,对燕景山也说不过去。我听过他的事,是个狠角儿,可惜走了笨路,你天分比他只高不低,可惜没机会成气候。爷俩儿都可惜了。”
  他绝对是想激怒燕犀,少女却不为所动,静静拉开拳架,身子竟似前所未有的松。“计画不变。”阙牧风轻道:“这次我会跟上你。”
  “他出爪多是佯攻,小心快拳。我迫他多使几招。”
  “……别恋战。”
  “不会太久的。”
  少女娇躯微晃,已然冲了出去,宇文相日双臂交叉,以狮豹双甲当之,遥遥护住头面要害,是存了进可攻、退可守的心思。却见燕犀正欲起脚飞踢,娇小的身子忽然消失在巨汉的视野中,竟从他侧畔矮身滑过,倏又疾起,居然也使出了类似地趟拳的招式,从他背后发动攻击。
  宇文正欲回身,心念忽一动,举臂“铿!”架住斩落的双手大剑“知无斩”,这柄石世修壮年时的得意作,却未能在狮甲留下哪怕一根发丝粗细的刮痕,迳自偏开,仿佛砍的是面滑不溜丢的新磨铜镜,难滞分毫。
  另一厢燕犀狂风骤雨般的拳腿已至,时间拿捏得妙到毫巅,这回非是试探,照准的全是先前试出的甲衣死角,只消打实一处,必是筋骨摧折;几乎在同时,阙牧风旋身负剑,《卫江山剑》里的横斩极式“尽路无歧”封住宇文相日的退路,若想一举撤出燕犀的攻击圈,势必要撞在“知无斩”上。
  只要宇文原地不动,“尽路无歧”有七成以上的机会挥空,但如此巨汉势必被少女结结实实揍上一轮,而抽退又将无可避免地沦为剑下冤魂。
  (功成不必在我啊,混蛋!这下你怎么选?)
  宇文相日突然一笑。
  阙牧风还没反应过来,燕犀已出现在眼前,挥出的知无斩不及收回,少女举起左臂,硬生生接了这一斩,同时起脚踢他肘底,两人双双背向弹开,狼狈地分摔两侧。
  而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蹬,倏忽自两人间窜走的巨汉,也止不住风风火火的疾冲之势,整个人撞入树丛墙底,看来《赤豹乘火》的身法还不能运使自如,非是故意藏招。
  但这一手足以使合围破局,稍有不慎,即是自家人砍自家人。阙牧风见巨汉让出了假山通道,拄剑起身大喊:“……快!趁现在!”燕犀犹豫不过一霎,俐落地提裙翻入檐廊,掠进假山隙间。
  阙牧风并未上前阻截宇文相日,而是尾随于燕犀之后,那假山间的通道只比成年男子伸臂略宽,两人并肩都稍嫌狭仄,他持剑占据通道,宇文插翅难越,除打倒他之外别无他法,只能僵持。
  “耍什么小聪明!”独眼浪人怒啐一口,笑意狞恶:“阙二公子,这一手孬得很啊,毫无英雄气概。要打要杀,一战而决,这算什么?”
  “哎呀,你们这些武林人,没事喊打喊杀的做什么?以和为贵,以和为贵。”
  少女娇躯微晃,已然冲了出去,宇文相日双臂交叉,以狮豹双甲当之,遥遥护住头面要害,是存了进可攻、退可守的心思。却见燕犀正欲起脚飞踢,娇小的身子忽然消失在巨汉的视野中,竟从他侧畔矮身滑过,倏又疾起,居然也使出了类似地趟拳的招式,从他背后发动攻击。
  宇文正欲回身,心念忽一动,举臂“铿!”架住斩落的双手大剑“知无斩”,这柄石世修壮年时的得意作,却未能在狮甲留下哪怕一根发丝粗细的刮痕,迳自偏开,仿佛砍的是面滑不溜丢的新磨铜镜,难滞分毫。
  另一厢燕犀狂风骤雨般的拳腿已至,时间拿捏得妙到毫巅,这回非是试探,照准的全是先前试出的甲衣死角,只消打实一处,必是筋骨摧折;几乎在同时,阙牧风旋身负剑,《卫江山剑》里的横斩极式“尽路无歧”封住宇文相日的退路,若想一举撤出燕犀的攻击圈,势必要撞在“知无斩”上。
  只要宇文原地不动,“尽路无歧”有七成以上的机会挥空,但如此巨汉势必被少女结结实实揍上一轮,而抽退又将无可避免地沦为剑下冤魂。
  (功成不必在我啊,混蛋!这下你怎么选?)
  宇文相日突然一笑。
  阙牧风还没反应过来,燕犀已出现在眼前,挥出的知无斩不及收回,少女举起左臂,硬生生接了这一斩,同时起脚踢他肘底,两人双双背向弹开,狼狈地分摔两侧。
  而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蹬,倏忽自两人间窜走的巨汉,也止不住风风火火的疾冲之势,整个人撞入树丛墙底,看来《赤豹乘火》的身法还不能运使自如,非是故意藏招。
  但这一手足以使合围破局,稍有不慎,即是自家人砍自家人。阙牧风见巨汉让出了假山通道,拄剑起身大喊:“……快!趁现在!”燕犀犹豫不过一霎,俐落地提裙翻入檐廊,掠进假山隙间。
  阙牧风并未上前阻截宇文相日,而是尾随于燕犀之后,那假山间的通道只比成年男子伸臂略宽,两人并肩都稍嫌狭仄,他持剑占据通道,宇文插翅难越,除打倒他之外别无他法,只能僵持。
  “耍什么小聪明!”独眼浪人怒啐一口,笑意狞恶:“阙二公子,这一手孬得很啊,毫无英雄气概。要打要杀,一战而决,这算什么?”
  “哎呀,你们这些武林人,没事喊打喊杀的做什么?以和为贵,以和为贵。”
  青年嘻皮笑脸,横剑挡道,学著林大爷的口吻和南方方言腔调:“我没想当英雄,当英雄有钱拿么?不过是这样:我师门的《卫江山剑》中,有一式叫‘风行寒烈’,乃是当胸贯刺的绝招,不只是出招而已,而是暗藏两丈之内一掠而至、身剑相合的特殊身法,同你那《赤豹乘火》有些像。
  “从现在起,我会往后退,你若追得近了,我便施展这招‘风行寒烈’,赌一赌能否贯穿鳞鲤拳的拳证。若刚好你也往前冲,便是我俩联手,有幸串死了阁下,也算是缘份。”语声未毕,突然抽身后跃,差不多就是丈馀的距离,轻轻巧巧落在阶台上,居高临下俯视他。
  宇文本能欲追,想起他适才的威胁,急急驻足,以臂甲遮护要害,切齿咬牙:“阙牧风,你个猥琐的东西!敢同你爷爷手下见真章不?”
  “敢啊,可我鼻~~要!你咬我啊。”故作恍然状:“哎育不行你真敢咬,禽兽鸭血食嘛。鸭血也是荤的。”
  宇文还待分说,却见青年敛起谑色,哼笑道:“你露馅啦!宇文相日。后头若有须老儿乃至其他人,你何必阻我后退?我越快退到了底,越是身陷重围,插翅难飞,逼我动手于你有甚好处?除非后头就没有你们的援军。
  “林大爷要知道是你坏了他的事,你的好日子便到头啦。我听说林罗山林大爷看似毫无架子,对尸位素餐的废物却很冷酷,你趁早投到我天霄城阵营来,尚有花红可领,晚了连板凳都没得坐,岂非里外不是人?”
  宇文相日自遭舒意浓刺瞎一目以来,许久不曾如此暴怒,恨不得手撕了这伶牙利嘴的东西,偏又无计可施。狮王爪的拳证他只得一片,但鳞鲤拳、赤豹拳却有全副,因贪图方便,鳞甲只带护胴,与赤豹的右前肢傍身,难以遮护周全。
  阙牧风不仅是阙入松之子,更是“布衣名侯”石世修高足,所持大剑瞧着像传闻中石世修亲铸的“知无斩”,以拳证材质殊异,寻常刀剑全力斩落,便未应声断折,崩损是再自然不过,此剑却完好如初,锋芒未减,独眼大汉实不愿冒险。
  一直以来,宇文都将来历藏得很好,《狮王爪》在北域会的人著实不少,仅是深浅强弱有别,算不上什么实锤的证据。他以“浪人”的形象名头混迹武林,学过几式兽王爪法也没甚稀罕,解福瑞连自己的师兄弟都管不了,哪有闲工夫理会那些因师长一时兴起、随意开枝散叶的野猫?
  但燕景山的女儿持有雪貂拳的拳证,在他看来,差不多就是手到擒来的嘴边肥肉,横竖都是要杀的,先奸后杀、使几招兽相篇的路数杀之,还不都是杀,有甚分别?却没想过两人要是生离此地,将为自己带来多大的危险。
  《兽禽相血食》中,最麻烦的一向是禽相篇的那群怪物。数百年来,只有禽相篇高手秉持竞赛的精神,百死无悔地进行着自相残杀的惨烈决斗,无论技艺、野心或世代累积的血仇之浓,俱都远远甩开了兽相篇。
  较之禽相篇的激进,兽相篇多半只想远离这帮丧心病狂的战斗狂人,过上普通江湖人的日子,起码恩怨情仇都能正常些,还有道理可讲。这让禽相篇传人普遍都看不起兽相篇,不把他们当回事,一举拿下十三神禽之后,双十异兽还不是手到擒来?
  除开寥寥几支实力强横的兽传,禽相篇甚至没把兽相篇视为《兽禽相血食》的同僚,当他们是随波逐流的局外人,懒找这些攀附者的麻烦。
  要是让这些狂人知道有个兽相篇的家伙在悄悄收集拳证,情况就大不相同了。
  有野心的废物比没野心的废物更扎眼,万一是根好苗子,那不得趁小掐死了,免得日后作妖?为此宇文相日绝不能放阙、燕二人离开。他冒不得这个险。
  林大爷今夜唤他来此,本说是做保镖,后头一连串的发展却荒腔走板,与原本说好的不一样。
  但阙牧风的话居然颇有道理,上位者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,阙牧风和燕景山的女儿若然逃走,乃至抢回了那个妖妖娆饶的美艳女史绣娘,难保大爷不会迁怒自己。林罗山可是承诺了极其贵重的报酬,来换取自己的服务,那样宝物到手前,他还不能与林罗山分道扬镳。
  看来,得用上那个才行。
  阙牧风越退越深,眼看蜿蜒曲折的假山步道将至尽头,青年开始扬声叫唤——宇文始知那丫头名叫燕犀——不远之处似有人声隐隐回荡,却听不出是不是那燕犀丫头。
  宇文相日将左手探入腰后,悄悄握住露出硬革鞘袋的曲柄,用指腹熟悉那略嫌粗糙却又无比称手的皮绳握感,微微眯起眼睛。阙牧风的判断不能说不精准,他的双手剑一横一递便能封死步道,但在狭仄的空间里,短兵永远比长兵占便宜。
  刀柄末端的印玺并不硌手,传承的时间久了,兵械总是比甲衣更易毁损,且无从修复。这刀上只剩这个小小的部件是原初之物,其馀已不知迭代过了几轮。
  一旦用了这个,对手就非死不可,否则死的将会是自己。他可不想惹上禽相篇的那帮怪物,至少眼下还不行。
  宇文相日的拇指轻抚玺印,感受那古朴却灵动的振翅图腾,果断选择了相邻并置的第二柄刀,虎目遽睁,无预警地向前掠去!
  《赤豹乘火》的身法未尽,披风骤然扬起,自氅影中旋出一抹寒光,“铿!”扣住阙牧风急立门户的双手剑,既像歪斜拉长的“己”字、又像“之”字的怪异刀刃却旋绕著转过剑身,后半的匚字刃——或说斜躺的入字——旋向青年颈侧,距离之近、速度之快,眼看是避无可避!
  阙牧风几乎不敢相信双眼所见。
  巨汉的刀柄就这么松开了刀身,斫砍之力使得后半段的匚刃顺势转到前头,成了绝难防备的枭首飞斧——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刀剑机关。但宇文相日所持并非普通刀柄,形似精钢所铸的爪钳,可随意箝住刀刃的任一截,自也能轻易解锁。
  馀光瞥见宇文钳柄一扣,箝住原本圈绕于双手剑上的刃框,首尾互易,奇形的己字刀又恢复成完整的模样,阙牧风心下骇然:“我竟死于这般奇械之下!”
  千钧一发之际,一只手插入刃颈间,“铿!”格住刀刃,飞旋而至的刃框应声反弹,仿佛斫中什么至坚至硬之物,弹开的刀身只差一点便要崩牙也似,震颤到迸出“嗡————”的尖刺穿脑异音。
  阙牧风本能闭目侧首,忽觉凉滑的肤触贴上面颊,是微带汗潮的柔腻掌心,肉呼呼的,纤细的五指尖儿却如玉笋般寒凉,大大缓解了异颤入脑的难受。
  阙家二郎可不是他孪生弟妹那种夯货,心知战阵上一霎的松懈便足以致命,晕眩未尽,亟欲睁眼,冷不防被那只柔荑掀著往旁边一掼,头颅重重撞上了廊柱;这个攻击的发动距离较宇文的环首异刃更短,速度更快,阙牧风根本来不及应对,眼前一黑,倏然倒地。
  在失去意识前,他依稀听见兵刃交击的连珠密响,一个带著方言腔的男人声音大叫:“都给我住手!是自己人——”明显是林罗山,旋即像沉入了无尽的黝深黑海似,从四面八方涌入孔窍的冰冷海水阻隔了外界的一切,什么都看不见,也什么都听不着,只有不断下沉的自己,却怎么都触不到底……
  ◇    ◇    ◇
  马车在钟阜城内的石板路上平稳行驶著。
  钟阜宵禁不严,况且上巳节刚过,浓厚的节庆氛围尚未散去,此间又是歌舞升平的风月聚集之地,一辆像是达官贵人寻欢时会选择的乌漆大车低调出入于此,简直是再寻常也不过。
  宽敞的车厢内,血骷髅并腿斜坐,倚着软榻踞于白狐毯上,背创淌出的鲜血在雪白的绒毯滴出点点殷红,憷目惊心。
  她身子微微前倾,让耿照解开凤翼绣帔,卸在一旁。那造型夸张的凤帔斜飞如翅,气势惊人,内里似撑着鲸须一类,十分硬挺,双层绣锦的量体甚沉,连著后头的披风怕没有个大十斤。女郎披着如此重物掖枪提人,上窜下跃直若等闲,气力更甚男子,委实不容小觑。
  凤帔下的锦缎衫子,以密扣从腰侧一路扣到颈间,须得先松开缠腰,才能解扣开襟。血骷髅侧过身子,让他从身后解缠腰,结实的蛇腰蜿蜒而下,忽从滑亮的锦缎裙裳上浮出两瓣桃臀,肥美沃腴,极之有肉,充满诱人的熟妇风情,衬与高衩之间那白酥酥的修长玉腿,直瞧得少年血脉贲张,老半天都解不开腰缠。
  “……别忙了。”兽面女郎啧的一声满是烦躁,显然耐性亦不甚佳,从肥大的袍袖中翻出柄利刃,“嘶————”的割开腰锦,松开的袍子一泄而坠,可见质地之致密,绝非凡品。
  没了腰锦的束缚,女郎非但没有丧失曲线,垂坠的宽袍反而益发熨贴出腰肢肌束的结实、悬殊的圆凹起伏,以及微妙的肉感,屈起的大腿绷起虬鼓的肌团,堪称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。
  她背创的出血量远少于耿照的预期,无法解释面色为何会灰败如斯。他本可撕开她肩背的衣布观视,女郎却昂起了雪颈,迳将几乎撑爆襟扣的浑圆酥胸挺到少年面前,星眸半闭,慵懒地说:“解开,我不想连这件也割了。闷死人啦。”
  耿照一颗扣子接着一颗地挑开,每解一颗,交襟便像炸开似的撑挤开来,露出白皙的雪颈、巧致的锁骨,以及锁骨间诱人的小小圆凹。血骷髅的双峰极其伟岸,乳质却似乎是极绵极软的那种,被密扣和贴身的剪裁挤成腰上的一大团,松开时微微外扩,露出肚兜上缘的两颗饱满半球上,除了被襦衫压出的、酥红的褶痕印子,还有着大股淡淡青络,仿佛乳肌白到如羊脂玉般透光,被乳质撑溢而出的静脉透肤可见,哪怕在幽暗的车内亦能一览无遗。
  以她双峰撑鼓之甚,除非刻意轻薄,否则扣子几乎是一脱出圈眼便自行蹦开,指掌并不会真落于乳上。但来到腰胁侧,就完全不同了,坐姿令女郎的衫子格外绑肉,即使曲线圆凹如女王蜂,圈扣却卡得死紧,耿照不仅须得双手并用,指节还不得不抵在她结实的腰肢上,动静宛然。
  血骷髅不安地扭著腰,稍挪些个,冷不防将匕尖一昂,距少年喉间仅有分许,咬牙低道:“欲……欲轻举妄动之时,仔细你的小命。”耿照手上动作未停,一路解到髋部的高衩,瞟了她兽首骨盔下露出的颊颔一眼,喃喃道:
  “姐姐,你脸色很差啊。是疼得紧么?”
  “少……唔……少萝唆!”
  耿照解开最后一颗扣子,将锦衫的斜襟完全敞开,血骷髅衣底仅著一件黛紫色滚著金银边儿的锦缎长肚兜,菱尖的肚兜下缘差不多就到耻丘上方寸许,尚遮不住私处,其下空空如也,连条遮羞的骑马汗巾也无,蜂腰肥臀接着两条浑圆结实的雪白长腿,堪称人间绝景。
  血骷髅的肌色腻白,在两腿之间这种见不得光的地方,更是白如象牙新乳般,充满了养尊处优的、豪门贵妇般的丰熟腻润。
  她的阴毛远远称不上粗浓茂密,疏淡的纤茸只能说是微卷,瞧着十分细软,分布却广;从阴阜沿腿心夹成的丫字蛮横生长,在小腹形成既似蝴蝶、又像鸟翼的大片淡青,益发衬得肌白如雪,说不出的淫靡。
  大腿肌束是亲见时不禁咋舌的结实紧致,光瞧便觉得危险,不敢想像被她一脚踹中的滋味。然而天生的修长比例却完美地留住了女人味,甚至在那异样的危险和筋力中暗藏了淫猥魅惑之感,令人直想亲近亵玩,细细品鉴。
  耿照腹间如有炭火炙烤,差点把持不住,不敢再往下瞧,另外一方面也是血骷髅的状况瞧着极为不妙,绝非一亲芳泽的好时机。
  女郎已无法凭自身的力量挺腰坐直,软软地瘫倚着车厢,黛紫肚兜上双峰起伏如浪,连呼吸都明显衰弱紊乱起来,仿佛虚耗过甚,又似受了什么沉重的内伤。
  耿照不明白她何以突然间恶化如斯,女郎分斗诸葛残锋与别王孙两大高手,虽不能说游刃有馀,尚称应对有序,不过不失,挟耿照撤退那会儿身如飞燕,举重若轻,更是代表作。要说伤,也就别王孙在她肩胛上扎了一剑,出血有限,岂能一下便蔫成了这样?看来她亮出匕首,并非无因,约莫忽觉不对,唯恐少年乘隙作妖,趁着还有馀力予以恫吓。
  血骷髅是目前台面上唯一露出行藏的奉玄使者,身系舒意浓解除圣教控制的关键,那捞什子“教尊的新妇”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,谜底还须着落于此殊身上。
  更何况她若真是于好所扮,关于彼岸花与“啖精噬元”能解与否等诸多关窍,也得在她身上找答案,耿照不是什么人都救,然而在解开这些谜团之前,血骷髅却是不容有失。
  他将女郎一条藕臂褪出袍袖,扒下衫子,转过白皙姣美的赤裸玉背,但见她肩胛的创口尚无半寸宽,细如以指甲划出的一道血痕,理应是轻伤。然而,剑创周遭的肌肉虬鼓成团,肌肤表面油亮一片,似是用力过甚而沁出汗来,但这还不是最奇怪的。
  宽不及半寸的伤口周围高高肿起,隐泛乌紫,但旁边所沾的半干血渍不见渗毒的乌红迹象,完全就是自相矛盾。
  别王孙和诸葛残锋都不像是会用毒的人,耿照心中疑惑,刻意提高音量,唯恐半昏半醒的血骷髅漏听,扬声道:“姐姐,我给你舐一舐伤口,舐了好得快。”他体内的蛁血不仅有愈创生肉的奇效,且百毒不侵,无论血骷髅中了何人暗算,起码也能先治标。
  伤口闻著并无毒物常有的腥甜腐臭,只有女郎的汗潮肌嗅,微咸的汗盐并不刮舌,反而更像体香的浓缩,舐著禁不住心中一荡,苦苦抑制住去摸她那双长腿的冲动。
  厌尘姑娘说彼岸花的特殊气味,对相关者——无论是放毒抑或是中毒的——来说,嗅着特别鲜明,这也是耿照谎称唾液能治伤、说服血骷髅让自己舔舐伤口的原因。
  彼岸之花的气息在阙芙蓉身上很明显,但撇开血骷髅那极吸引他的汗嗅体香,耿照并没有在女郎身上闻到彼岸花的香气,也能明确区分性癖和花香勾人的差别。血骷髅若真是于好,依厌尘姑娘的说法,两人间必能感应到彼岸花的联系,耿照需要进一步确认此事。
  少年定了定神,驱散心头燥热的翩联浮想,咬破舌尖——毕竟有用的是血——轻舐著女郎的伤口,只觉所触犹如半融的膏脂,不知是肌肤过于腻滑,抑或创口发炎引起的高烧所致,总之虽滚烫却适口,油润的滋味难以言喻。
  “啊……好痒……不、不要……唔……不要这样……”
  兽盔女郎缩起长腿,整个人几乎蜷入车厢角落,这犹如受伤小动物般的姿态意外地充满女人味,昂颈酥颤的模样恍若高潮,磁酥酥的呻吟声更是令人难以按捺。
  少年忍着兽性冲动,抱紧近乎全裸的女郎不让闪避,舌尖搅著血唾舔舐创口,两人腹背相贴的姿态像极了交构,就差阳物插入体内而已。
  耿照强抑著侵犯她的冲动,感觉剑创在舌下迅速收口,忍耐差不多也到了头,血骷髅“那边不要”、“好痒啊”的诱人呻吟剧烈冲击少年的理智,隔着裤裆卡在女郎股沟的怒龙杵硬到生疼,他实在不想继续折磨自己;正欲松手,怀中血骷髅乱摇螓首,呜呜哀鸣,娇啼声无比酥麻:
  “受不了……憋不住了……啊啊……憋不住了啊!”
  少年福至心灵,脑海中掠过一念,急忙松手仰头,借着一推之力飞速离开血骷髅的背门。两具半裸身躯分开的瞬间,一道挟著血箭的匹练剑气自血骷髅肩胛处的创口迸出,就这么贯入了耿照的胸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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