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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刚的帖子说小姐是卖血的,让我想起2012年春节刚过。傍晚准备大吃一顿,开着车,突然广播传来医院求救,继续4000毫升血液,救人。 我二话没说直接开车去医院,准备献血,医院先和患者妻子沟通我不是卖血的。而且是一副很不屑的样子,我当时就有点火了,拿出了我的身份证明,经确认后,告诉我医院没有采血权,要到血液中心,我马上就爆发了。我讨厌红十字会血液中心,每年都献血,每年都说没有二百的袋子,逼我献四百。准备扭头就走。这是患者妻子突然给我跪下,说我是第一个,求我去献血。可使血液中心早已下班,我出于不忍,答应第二天一早献血。 第二天献血,并留了信息,直接给了患者妻子,然后过了三天血液到医院的短信收到,我联系患者妻子,被告知凌晨患者已经离世。这种吃人的制度,为什么出现。我们怎么改变? 另外,我母亲年事已高,造血机能殤失,每次回家都想给她输血,就是不成,多次想直接抽了给母亲打进去。我小时候就接受过母亲的血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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